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SCR脱硝系统板式催化剂再生及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SCR脱硝系统板式催化剂再生及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CWEME-TJ-SX202005-SXGS01
项目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施工
招标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所属地区:山西太原、临汾
建设地点: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工期:
(1)太原第二热电厂11号、12号炉SCR反应器旧脱硝催化剂再生利用工程项目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旧催化剂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的办理;并在得到招标方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旧催化剂的装车、运输(旧催化剂的运输必须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旧催化剂运送至供应商厂内后,暂时由供应商在自己工厂库房内保存,待3年后再生用于招标方2023年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工程。(具体使用时间由招标方另行通知);
(2)临汾热电1、2号炉SCR脱硝系统部分板式催化剂再生及处置项目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旧催化剂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的办理(危废转运五联单办理流程规定:发生地办理主体为招标方,投标方应协助办理;接收地办理由投标方负责);并在得到招标
方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旧催化剂的装车、运输工作。旧催化剂运送至投标方厂内后,暂时由投标方在自己工厂库房内保存。本合同1、
2号炉废旧催化剂预计移交时间为2020年6月-2020年10月(暂定),(具体移交时间根据招标方1、2号机组检修时间确定,提前10天通知投标方)。投标方负责装车、运输。投标方完成催化剂工厂再生,出具性能检测报告,并按招标方需求数量分批次向招标方落地交货。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应满足招标方现场施工工期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需求时间为准,招标方提前15天通知投标方,投标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完成再生催化剂的运输、供货。
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1)太原第二热电厂11号、12号炉SCR反应器旧脱硝催化剂再生利用工程项目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1号、12号炉SCR旧板式催化剂现场防护包装、旧催化剂装车及运输、旧催化剂在再生厂内存放、旧催化剂工厂化再生、新催化剂的贮存及返厂运输等。此次需再生旧板式催化剂共468个模块,体积共计940.2m³。本次旧催化剂工厂化再生按照66%再生利用,34%无害化处置进行招标。
(3)临汾热电1、2号炉SCR脱硝系统部分板式催化剂再生及处置项目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2号炉SCR旧板式催化剂现场防护包装、旧催化剂装车及运输、旧催化剂在再生厂内存放、旧催化剂工厂化再生及处置、再生后催化剂的贮存及返厂运输等。此次需再生及处置1号炉上、中层及2号炉上层旧板式催化剂共270个模块,体积共计681.6m³。根据机组停运时对催化剂进行宏观检查,本次旧催化剂工厂化再生按照66.67%(180个模块,共计454.4m³)再生利用、33.33%(90个模块,共计227.2m³)处置进行招标。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2.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类别:HW50,经营代码及范围:772-007-50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投标时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或其股权关联单位具备检测及评价CNAS或CMA认证资质,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扫描件备查。股权关联单位具备检测及评价CNAS或CMA认证资质,应提供资质使用授权文件。
(3)投标方应提供至少2台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已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板式催化剂工厂化再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及业主投运证明。证明材料里必须能够显示催化剂的型式是板式催化剂及标明合同范围内催化剂的再生数量;业主投运证明必须说明在1年投运期内脱硝效率无明显下降,设备排放指标达标,催化剂无明显机械损坏。)。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书发售: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2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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