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设施发﹝2017﹞994号审批,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2 建设规模: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北起通州区平潮镇,经通州区、港闸区、崇川区至终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一期工程全长约39.1km,设站28座,新建主变电所2座,总投资估算为269.02亿元(具体以可行性研究批复及业主要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工程设备及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伴随服务及整个系统24个月的质保及FAS和气灭系统(管网及控制)60个月的维保服务,是总承包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本系统工程的所有前期准备、合同谈判、设计联络﹑深化设计(结合产品进行)﹑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院进行)、设备材料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厂内监造﹑厂内集成测试、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清关﹑装卸、仓储、开箱检查、施工安装、试验调试、接口调试、综合联调、试运行(含值班值守)、竣工图绘制﹑验收﹑培训﹑试运营临管及直至完全交接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等;其中也包含备品备件、测试设备、仪器仪表和维修维护工具﹑图纸和技术文件等的提供;技术咨询、接口协调、履约整个过程的证件办理及协调验收、质保期和系统寿命周期内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投标人应提供能够及时完成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整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建设的劳动力、设备、工具、器材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建设工作。
2.4 计划工期:
南通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工期安排:
2017年12月初 第一批市政工程(交通疏解、管线等)开工
2017年12月底 第一批土建施工标段开工
2018年10月30日 第一台盾构下井
2020年06月30日 车辆段首列车接收
2020年12月30日 全线区间“洞通”
2021年02月28日 全线“轨通”
2021年05月30日 全线车站35kV电通
2021年06月30日 全线车站400V电通
2021年06月30日 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开始全线联调
2021年12月28日 全线联调完成、开始试运行
2021年12月30日 三权移交
2022年01月15日 全线试运营条件评审
2022年03月28日 全线开始试运营
注:上述工期安排为本工程初步计划安排,不排除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做出调整的可能,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此信息,并不得以此为借口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要求。
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详见用户需求书)。
2.6 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自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向运营管理单位移交后开始执行,时间2年,但其中软件的质量保证期为5年,本项目的维保期自运营之日起60个月。
2.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的业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一条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火灾报警系统的供货和安装);
b.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一条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及以上火灾自动报警供货及安装项目。
3.1.4 投标人子系统业绩要求:系统主要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气体灭火主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探测器,感温电缆及控制器,消防电话系统,感温光纤系统,输入输出模块,手动报警按钮,吸气式极早期感烟探测器)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1条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应用业绩;
3.1.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安全生产考核B证;(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1.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1.7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或供货及安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b. 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火灾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或供货及安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1.8 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1.9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10 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1.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1.12 国产化率不低于6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