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郑州至濮阳段新乡东站新建综合维修车间和移址新建京广综合维修工区建管甲供物资空调、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建管甲供物资空调、电梯、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郑州至濮阳段新乡东站新建综合维修车间和移址新建京广综合维修工区建管甲供物资空调、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W-202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郑州至濮阳段新乡东站新建综合维修车间和移址新建京广综合维修工区项目已分别由发改委《关于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045号)、《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郑济铁路新乡东综合维修工区方案补充说明的函》(郑铁计函[2018]10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线路自晋豫交界处起,主要以隧道形式近南北走向穿越太行山南麓低山丘陵区,之后近东西走向走行于山前冲积平原地带,经沁阳市北部、博爱县北部到达该线设计终点焦作车站,与郑焦铁路相连。
2.1.2规模: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正线全长33.411公里。其中,路基长11.122 km,桥梁工程长13.415km,隧道工程长8.874km。全线新建车站1座,改建车站1座。
2.1.3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1.3亿元,山西省承担采用经榆社方案所增加投资8.7亿元,其余投资(422.6亿元)的资本金按50%安排,山西省和河南省承担部分工程投资,并分别承担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山西省共出资123.1亿元,河南省出资11.5亿元,其余资本金85.4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筹措,使用铁路发展基金等,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2.2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郑州至濮阳段新乡东站新建综合维修车间和移址新建京广综合维修工区项目概况:
2.2.1整合郑济铁路综合维修车间和既有京广工区,整合后综合楼为5层,面积3737.16㎡;单身宿舍及食堂6层,面积6886.74㎡, 工程包括:工区内停车位、活动场地,优化厂区排水、道路系统。既有京广综合维修工区修建进出道路,还建门卫、泵房、蒸发池及调整引起的京广工区的站场、房建、电力、暖通、给排水、通信、信息专业的配套工程以及调整引起的郑济铁路综合维修车间的站场、房建、暖通、室内水电专业的配套工程。
2.3具体包件划分、招标物资名称、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DT-01电梯: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
1)电梯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提升高度不小于10米。
2)电梯制造厂家必须具有乘客电梯安装A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3.1.3生产能力要求: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1.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至2018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投标人2016-2018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应小于150000万元。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及ISO18000安全体系认证。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3年(含)以上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和供货经验;投标人必须具备2017年2月以来无障碍电梯单笔销售额大于300万元的铁路站房、地铁、机场、大型会议中心或购物中心等公共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两个;必须具备2017年2月以来自动扶梯单笔销售额大于1500万元的铁路站房、地铁、机场、大型会议中心或购物中心等公共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两个。
3.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7年2月-2020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17年2月-2020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企业目前不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3.1.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河南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KT-01空调: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厂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需注明所代理产品的规格型号)。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投标产品须具备产品节能报告和省部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2)制造商须具有3年(含)以上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验;制造商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产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机房空调需具备CRAA认证。
3.2.3生产能力要求: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2.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至2018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2017年2月以来投标产品单笔销售额大于300万元的铁路站房、地铁、机场、大型会议中心或购物中心等公共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
3.2.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7年2月-2020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17年2月-2020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企业目前不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3.2.8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需在河南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OEM产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8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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