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W-202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由发改委《关于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线路自晋豫交界处起,主要以隧道形式近南北走向穿越太行山南麓低山丘陵区,之后近东西走向走行于山前冲积平原地带,经沁阳市北部、博爱县北部到达该线设计终点焦作车站,与郑焦铁路相连。
2.1.2规模: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正线全长33.411公里。其中,路基长11.122 km,桥梁工程长13.415km,隧道工程长8.874km。全线新建车站1座,改建车站1座。
2.1.3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1.3亿元,山西省承担采用经榆社方案所增加投资8.7亿元,其余投资(422.6亿元)的资本金按50%安排,山西省和河南省承担部分工程投资,并分别承担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山西省共出资123.1亿元,河南省出资11.5亿元,其余资本金85.4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筹措,使用铁路发展基金等,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2.3具体包件划分、招标物资名称、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SPZ-01声屏障: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须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并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至2018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内国家铁路产品质检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所招物资技术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本次招标的声屏障的检测报告必须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TB/T3122-2019)全部技术性能的要求(提供非金属声屏障:3960*500*140,金属声屏障:1960*500*140的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17年2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与铁路建设单位签订的一份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一张与合同配套供货发票),并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3.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7年2月-2020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17年2月-2020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企业目前不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并附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7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内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8日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包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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