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17年盘水街道办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施工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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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2017年盘水街道办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0-31  浏览次数:0


普安县2017年盘水街道办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施工招标公告

普安县2017年盘水街道办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2017年盘水街道办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投资〔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安县乾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普安县乾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安县盘水街道
2.2项目规模:改造1200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实物安置330户、货币安置870户);主要建设内容:拟建330户安置房小区道路工程3246平方米(路长270.50米、宽12米),地面铺装11107平方米,室外照明灯845套,绿化工程10560平方米,室外弱电电缆8843.52米,电缆沟8843.52米,配电柜48台,室外电缆井68个,充电桩46个,光纤网络8105.46米,给水工程2416米,排水工程2534米,检查井230个,地上消防栓32套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改造1200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实物安置330户、货币安置870户);主要建设内容:拟建330户安置房小区内部道路工程(非市政道路),地面铺装11107平方米,室外照明灯845套,绿化工程10560平方米,室外弱电电缆8843.52米,电缆沟8843.52米,配电柜48台,室外电缆井68个,充电桩46个,光纤网络8105.46米,给水工程2416米,排水工程2534米,检查井230个,地上消防栓32套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5标段划分:普安县2017年盘水街道办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二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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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9日13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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