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永善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YCCG2019045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永善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永善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YCCG2019045;
2.2招标范围:对永善县人民医院管理的一切公共区域:1号住院楼、2号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保障楼的地面保洁、墙面保洁、方柱、门窗、卫生間、门厅、办公室及病房开水間、公共过道、天棚、灯具、展牌、宣传栏、标示牌、楼梯、水池、院内公共场所、门手水龙头、开关、床头柜、床体、氧气管道、电梯、空调机口、感烟器、候诊椅、电视、家具、垃圾桶痰盂、垃圾收集等各种设施的一切清洁、消毒;垃圾清运等;具体内容及要求祥见保洁招标要求。项目预算资金为53万元;
2.3标段划分及内容:分为一个标段;
2.4服务地点:永善县人民医院;
2.5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政策因素除外);
2.6服务质量及要求: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监督、指导与预防控制指南》的要求;
备注:(1)、如果乙方未按保洁员工作标准实施工作,未完整履行义务,甲方抽查卫生不合格,甲方督促乙方整改,仍连续二次检查不合格,则甲方可以要求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所有储物間归还给甲方,乙方的保洁工具、保洁药剂、垃圾袋、垃圾箱或垃圾箩等自行处理。
(2)、乙方交20000.00元保证金给甲方,如果乙方能按双方合同约定内容正常履行合同,合同到期后退还保证金。如卫生抽查不合格等则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资信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所投服务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许可范围内。
(2)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满足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9年07月22日至2019年07月26日23:59分前报名。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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