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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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5-29  浏览次数:6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5月27日00时00分至2019年6月2日24时00分
一、招标条件
1.建设单位: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2.招标人(代建单位):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3.招标代理机构:
4.项目名称: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5.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6.项目批准文号:韶发改资环〔2019〕2号。
7.项目代码:2019-440205-78-01-008092。
8.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约46801万元,其中建安费投资约人民币35292万元。
9.项目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财政统筹解决100%。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106国道东侧(将军岭)。
2.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106国道东侧(将军岭),项目占地面积为100771平方米(约150亩)。建设内容包括:工程总规模为1050t/d,近期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700 t/d,配置2台350 t/d的焚烧炉,配置2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其中土建按1050 t/d的规模一次设计建成,远期新增1台350t/d的焚烧炉。
4.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开始到工程最终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含韶关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
5.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6.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43852.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2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服务机构其他主要造价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名。
2.3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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