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02】
平圩发电二期输煤PLC控制系统升级 |
【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改造范围:
1、将二期输煤PLC控制系统140CPU53414A控制器升级为施耐德M580 ePAC热备控制器。
2、增加二套无扰双电源快切装置。
3、更换每个远程站接口模块,将远程站扩展方式从RIO同轴电缆改为以太网,双RIO同轴电缆改为以太网环网。
4、升级HMI应用软件,将HMI应用软件从iFIX V4.0升级到iFIX V5.8,要确保升级前后所有功能不变。
5、项目计划拟于#3、#4号机组检修期间实施。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 |
【专项资格评审建议】
投标人近5年内(以在2014.2-2019.2之间合同业绩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6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项目PLC控制系统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运行情况证明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不能提供试验性组件装置或不成熟产品。
【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相同或相近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问题已有有效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和报价。
若接受代理商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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