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03】
平圩发电#1、#3办公楼安防系统升级(设备类) |
【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所列内容是对平圩发电主要办公场所安防要求完善,利用成熟网络视频监控、门禁技术,对#1、3办公楼公共区域监控点及各会议室、会客室、办公室等重要区域门禁控制点进行安装,升级为完整安防系统。
主要改造内容:
1、#1、3办公楼监控点扩充,设备接入监控平台
2、#1、3办公楼门禁点扩充,设备接入门禁平台
【供货时间】招标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 |
【专项资格评审建议】
1、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
2、投标人近5年内(以在2014.2-2019.2之间合同业绩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同类工程合同业绩,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相同或相近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问题已有有效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和报价。
若接受代理商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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