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天津LNG二期项目SCV烟气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产品范围: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数量:10套,详细规格型号见供货要求;
1.2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南疆港区南航东路777号;
1.3交货期:货物分两批交付,每批货物在中标方接到委托方发货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完成交付;
1.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5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CEMS产品的环保认证证书,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
3)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在以往的项目采购活动或项目实施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在各种环境监测服务中无行政处罚或因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导致的通报批评的书面声明。
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所投CEMS系统产品在国内有5套以上使用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与其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以任何联合体投标形式的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6)分析方法:投标产品须采用稀释法分析系统。
1. 招标文件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間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报名。
2.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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