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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仪安装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09-15 阅读次数: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仪安装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YQ-ZBB-20200914-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1.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仪表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各生产装置已安装的需要进入GDS系统的气体报警器142台及需增加安装的气体报警仪24台,气化装置石灰石罐仪控改造、热风炉仪控改造、VOC小屋光纤通讯、锅炉给煤机PLC改造成DCS仪控改造、甲醇装置K15201由非防爆机柜改为防爆机柜等项目,仪表安装、电缆铺设、接线、光纤熔接、调试等等。工程量较大,需要由相关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一下条件:
3.1.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公司,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RMB。
3.1.2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3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3.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3.3.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3.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6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3.7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3.8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3.3.9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4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5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6具有所招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間:从2020年9月14日8时00分到2020年9月21日18时00分
4.2 投标标书费: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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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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