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东德水电站库尾—两江交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乌东德水电站库尾-两江交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建设融资招标(EPC+F)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乌东德水电站库尾-两江交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建设融资招标(EPC+F)已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攀发改投资〔2020〕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仁和区多渠道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建设融资招标(EPC+F)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金沙江大道东段562号(原攀枝花市白云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3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观景平台1300平方米景观绿化9100平方米,排洪涵25米,34米高观景塔一座及道路铺装、雕塑小品、光彩系统、停车场等。
2.3计划工期:3个月(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在资金及融资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2)任意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由1家设计单位及1家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3.3建设投资方式:以“EPC+F(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融资)”的方式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間,下同)至2020年9月14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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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