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长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长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能源字﹝2018﹞3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建投国电准格尔旗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期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通过双回500kV线路接入蒙西特高压站,距离2x3.5km,项目可研概算530363万元。
2.2招标范围: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长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管理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等。
2.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审计工作完成止。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近5年(2015年7月-2020年7月)至少有三项以上(含三项)300MW及以上规模火电项目审计服务业绩(业绩是指:过程跟踪审计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或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的业绩)。
3.1.3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3)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处于观察期内或存在不良记录;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委派的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主持1项及以上300MW及以上规模火电项目过程跟踪审计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或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的业绩。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含)40人(须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公布人数信息查询结果)。
2)投标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为加强熟悉本项目实际情况,防止恶意竞争,投标单位必须至发包方实地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业主方盖章的踏勘证明。
4)招标人监督方式: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会计师事务所,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联合体成员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8日 9:00 时至2020年9月15日 17:00 时(北京时間,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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