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5年两翼业务深度运营智能化模型研发与平台应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5GB06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推动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数字化能力建设及两翼业务融合创新,依托视联平台、无人机平台、雷达平台、换电平台、充电平台、共享电单车平台、能源管家平台、综合能源平台等业务平台,以及两翼专业网管和AIoT设备采集管理平台,中国铁塔拟采购1家供应商建设数据仓库,通过数据抽取、清洗、沉淀及算法模型库搭建,实现数据统一治理、价值挖掘与共享整合,推动公司的数字化能力建设,加强两翼业务进一步融合创新。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
1.7 成交单位数量: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序号 | 服务人员角色 | 人员数量 | 预估工作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1 | 系统架构师 | 1 | 250 | 1,000 |
2 | 数据开发工程师 | 8 | 2,000 | 800 |
3 | JAVA后端高级工程师 | 6 | 1,500 | 750 |
4 | VUE前端开发工程师 | 2 | 500 | 700 |
5 | 测试人员 | 2 | 500 | 600 |
6 | Python开发工程师 | 1 | 250 | 7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1)研发内容:基于两翼大数据可视化运营平台,搭建功能完备且架构先进的数据治理工具,制定科学合理的数据标签体系,依据两翼大数据可视化运营平台及数据治理工具,实现数据预处理、数据检索、数据分派、数据标注功能模块,探索智能标注技术,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打造数据大屏、数据多维统计,实现数据的可视可管可用。
(2)研发成果:1)研发一套数据治理工具,完成两翼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治理工具的开发、测试和上线,在生产环境上进行应用;2)提供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操作手册等材料;3)研发上线100个智能化模型,提供使用手册等材料;4)提供两翼大数据平台知识产权相关资料,提供系统维护操作手册等材料;5)配合提供相关技术文件用于申请3项发明专利。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北京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3.
3.2.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2.2供应商的股东为全部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2.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6月至本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
为准,若合同无签订
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应至少具备1项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注:同类项目指与数据治理、数据清洗、数据标签、数据模型等本项目相关的软件开发类服务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以及不少于合同(固定金额合同)/订单或结算单(框架合同)含税总金额30%的发票或发票查验截图等作为证明文件。
(1)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内容关键信息(能被认定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关键信息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甲方订单/委托单以及结算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结算发票为供应商开具的与该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2)合同对应的发票或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
a、开票日期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不晚于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
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
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供应商)一致;
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3)提供的合同关键页或订单/结算单应能体现相关服务内容属于本项目同类业绩,如果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结算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同类业绩,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服务规范要求等,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业绩。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IT软件及服务或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11)供应商总部同类IT软件及服务或技术研发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包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响应。
(12)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IT软件及服务或技术研发服务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5.
5.1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2025年6月2
至 2025年6月3
(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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