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宁德市分公司2025年综合生产用房装修设计服务项目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宁德市分公司2025年综合生产用房装修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宁德市分公司2025年综合生产用房装修设计服务项目(SZ-19-04D-2025-D-F-D1335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宁德铁塔综合生产用房装修设计服务。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28号天行大厦15、16层,房屋总层数2层,房屋总建筑面积3354.48㎡。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精装修平面布置方案设计、重点空间效果图、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局部改造设计、室内装修装饰、景观设计、照明、智能化、强电、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节能配套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配合采购人办理规划方案审批、规划条件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305096.60元,含税总预算为323402.40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预算(元) | 含税总价预算(元) |
1 | 综合生产用房装修设计服务 | 项 | 1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6% | 305096.60 | 323402.40 |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采购包一: ;采购包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宁德铁塔综合生产用房装修设计服务。
★2.2设计服务周期: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图。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对方案图的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优化。
(3)成交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2.3服务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28号天行大厦15、16层。
★2.4其他要求:供应商承诺若进入候选并接受设计方案补偿费后,采购人有权采用响应文件中设计方案。(提供承诺函)
★2.5方案补偿费:供应商承诺若成交后在规定时限内支付其余有效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案补偿费。(提供承诺函)
★2.6未成交方案补偿:
1.供应商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达到响应要求及编制深度但未成交的,其余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案经济补偿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分配办法如下:
①给予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0.4万元(含税);
②给予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0.2万元(含税);
2. 成交供应商仅需支付其余有效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案补偿费。
3.采购人不采用剩余供应商设计方案且成交供应商无需支付剩余供应商费用。
4.支付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付清其余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案补偿费后,向采购人统一提供补偿金发票及相关已支付证明。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8项目类型:服务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响应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响应行为及成交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评审依据:(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3.2控股及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成交后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6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③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7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证书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如供应商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8图审承诺:供应商应承诺施工图应遵循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设计,且协助建设单位报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若出现审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错误,设计单位应全程协助修改图纸,直至图审通过。【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承诺函。】
3.9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承诺函。】
3.10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至少具备一个与本项目相关的同类业绩【同类项目指办公大楼(或综合生产用房)室内装修设计且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
【评审依据:(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订单清单(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且经发包人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采购订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等。(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
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
以采购订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
/结算文件落款
为准。(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
5.1采购文件获取: 【2025年06月1
22时00分至2025年06月1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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