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国能红寺堡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5215,招标人为国能红寺堡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红寺堡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包),采用多标段中标限制原则。
2.1.1项目概况: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00万千瓦光伏+50万千瓦风电新能源基地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总占地范围约9万亩。项目场区地形为丘陵,地势起伏较小,地形较开阔,海拔高度在1300~1850m。规划场区距离吴忠市约85km。区域内还有多条乡村道路和已建风场的检修道路,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项目新建1座330kV升压站、2座110kV升压站,2座110kV升压站各以110kV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后以2回330kV线路接入750kV妙岭站330kV侧,同时配套建设10%/2h储能电站。最终方案以本工程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审查意见为准。
标段 | 光伏直流侧容量(MWp) | 光伏交流侧容量(MW) | 风电容量(MW) |
四标段 | 77.11 | ≥64.32 | 56.25 |
五标段 | / | / | 150.00 |
六标段 | / | / | 125.00 |
风电项目: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风场主要集中在大河乡、柳泉乡和新庄集乡三个乡。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万千瓦,规划安装8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125m,配套建设10%/2h储能电站。规划接入风光同场的2座110kV,1座330kV升压站,最终方案以本工程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审查意见为准,项目整体设计以收口版初步设计为准。
光伏项目: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场址距红寺堡区直线距离约18km-32km,距中宁县直线距离约22km-36km,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05°50"27.11"、北纬37°14"58.37",占地面积约3万亩,海拔高程在1300m-1600m之间,场址大部分区域为丘陵,地形有一定起伏。附近有G6、G344和乡村道路通过,交通条件便利。本项目光伏场区规划容量10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200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0MW。每26块组件串联为1 个光伏组串,每24至28路组串接入1台不低于300kW的组串逆变器,每10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3.0MVA 箱变,每8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2.5MVA箱变,每6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2.0MVA箱变,将逆变器输出交流电升压至 35kV。本项目与同场规划的500MW风电项目共建2座110kV,1座330kV升压站,以2回330kV线路接入电网妙岭750kV升压站330kV侧,同时配套建设10%/2h储能电站,项目整体设计以收口版初步设计为准。
本次招标容量风电331.25MW,光伏64.32MW(直流侧77.11MWp),集电线路(包括风机集电线路、光伏方阵汇集线路至新建110/33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场内道路、消防设施、厂内绿化、监控及全景监控,厂区所有数据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系统等满足项目正常投运发电所需要的主要及辅助系统和设备。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承包人配置专职安保人员和若干门禁系统(含车辆)至工程试运行结束;全范围、全过程部署视频监控,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上传。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00万千瓦光伏+50万千瓦风电新能源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三个标段:承包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光伏)、竣工图(光伏)、设备和材料、设备及电气及控制系统的采购和安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设备调试、系统接入、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运行人员培训和验收等。“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工程,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工作内容主要如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1)四标段:风电56.25MW(安装9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125m),光伏场区直流侧容量77.11MWp(交流侧容量不低于64.32MW);相应35kV集电线路等(电气分界点为新建110/33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不含开关柜,含进线电缆及电缆附件)全部工程;风电项目包含设备材料采购(含基建期和运行期围栏、标识标牌等)、建安施工、调试和试运投产,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光伏项目根据初设完成标段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含基建期和运行期围栏、标识标牌等)、建安施工、调试和试运投产,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负责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稳定计算报告、次同步振荡、次同步谐振专题分析报告,电能质量专题分析报告和短路比评估报告;负责本标段的暂态建模试验和并网前参数测定,结果必须符合电网暂态建模的要求,不符合的参数进行修改,修改参数和更换设备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建设的新能源场站满足中衡直流配套新能源场站技术要求:(1)低穿门槛阈值在0.75-0.9p.u.之间;(2)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2s内能够恢复到标称电压的85%时,机组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交换机等信息化通讯设备必须为国产化芯片规格设备;电站(风电、光伏)视频系统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工业视频系统业务标准》要求,光伏场区周边设置安防监控设备,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
本标段风电项目:
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挖填、道路防护、道路排水设施;吊装平台平整处理、排水设施修筑、平台防护设施的修筑、风机设备及塔筒堆场施工;水保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等,进行风机吊装前吊装平台的平整,满足吊装要求;负责风机吊装完成后的平台复垦,负责大件运输在施工区域内道路的修整及车辆牵引等工作,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的协调、补偿赔偿等工作。
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工程:包括不限于试桩、桩基、基坑开挖、风机及箱变承台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处理、风机及箱变基础混凝土浇筑、风机沉降观测点制作和沉降监测(出具具有检测资质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基建期以及投产1年后的沉降观测分析报告)、风机及箱变防雷接地网,负责工程施工、土方及桩头清运及处理、转场等范围内的交通(穿越草原、隔离网、跨越管道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关系协调及相关费用。
风机吊装:风机设备(塔筒、机舱、叶片、轮毂)及附件安装(包含不限于设备卸货、堆场至施工现场二次倒运、保管、成品保护、吊装、就位、连接、紧固、卫生、电缆、电缆附件及光缆安装、照明系统、消防设施和控制系统、警戒隔离、接地、调试、静态调试及电源等;塔筒及机舱内电缆防火封堵和防火涂料施工及材料。
35kV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不限于分接箱基础施工(混凝土浇筑)、安装、调试及试验,35kV电缆沟施工、光缆及电缆安装及防火封堵,架空线路基础、组塔、导线(含避雷线)、金具、接续测量、线路参数测量、接地施工及电阻测量,负责工程施工、塔基点位、组塔等范围内的施工(穿越草原、林地、耕地、跨越管道、线路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取得35kV集电线路路径协议,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等所有关系协调及相关费用。
土建工程:新建风电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基础及组塔架线、水保持工程、环保工程等施工及配合验收。
电气设备安装:风机安装、箱变安装、集电线路安装、电缆头制作、光纤熔接、通讯网络系统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本标段并网检测及涉网试验等全部工作;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就地设备、微纵及千兆纵向加密后台、源控终端等;负责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的接货、验收、卸车(24小时内完成卸车)、保管、二次倒运、成品保护、防盗等工作。
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机舱及机舱内全部设备、轮毂、叶片、锚栓、锚栓附件、塔筒免爬器、升降机等,甲供设备范围详见附件:红寺堡500MW(不含塔筒)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合同技术协议)以外的所有风电场场区所有设备及材料。塔筒包含彩绘设计、喷涂、国家能源集团标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场区内所有安全标识牌、设备标牌标识、警戒线、阻塞线等标准化建设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和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完成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电调字【2022】54号文《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能电站实测建模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和宁电调字〔2024〕72号 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调度并网服务工作指南》等3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包括输电线路进入正式运行前的所有涉网、单体试验、系统验收试验);办理本标段开工前、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电力质监中心或可再生能源质监中心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本标段实施过程中的环水保监理、检测、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告,通过政府部门验收;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办理本标段道路、通讯、电气、铁路等施工中断协调手续工作,因手续办理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负责;负责本标段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要求及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其他工作:所属标段范围内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并对外协调;负责并网协调及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将视频画面传输至招标人临建区、新能源分公司、国能宁夏电力公司。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相关要求。
本标段光伏项目:
承包人负责完成政府支持性文件的取得,项目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设施标准化至正式投运。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发包方办理的,承包方代为办理时,发包方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①设计工作范围
本标段光伏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原则必须依据本项目已评审收口的整体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竣工图纸编制等。须无条件配合初步设计中标单位完成施工图和竣工图等各阶段的纳总工作,满足项目达标投产要求;设计原则遵循《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融合国能元素设计指导意见》。
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负责本项目整体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工作。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及终端头(所有35kV集电线路终端头及中间接头均需装设在线测温装置)、源控终端、箱变测控、光缆、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本体、立柱、基础及后台服务器及网络传输设备,周界鹰眼设备及配套系统,全场1000MW视频监控后台为统一一个平台,并通过该平台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支架、预埋件、防雷接地、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就地设备、微纵及千兆纵向加密后台、电缆上下塔防雷接地箱、消防设施等;设备与自身设备、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③施工范围
本标段光伏场区所有建筑与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支架基础、逆变器、箱变、直埋电缆、35kV集电线路(所有35kV集电线路终端头及中间接头均需装设在线测温装置)、光伏场区整体至330kV升压站电缆通道、视频监控基础、无人机舱基础等在内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安装;开工典礼及大型观摩活动(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承包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的,由承包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含红线外集电线路临时用地、施工便道)。
④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完成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电调字【2022】54号文《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能电站实测建模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和宁电调字〔2024〕72号 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调度并网服务工作指南》等3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包括输电线路进入正式运行前的所有涉网、单体试验、系统验收试验);办理本标段开工前、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电力质监中心或可再生能源质监中心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本标段实施过程中的环水保监理、检测、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告,通过政府部门验收;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办理本标段道路、通讯、电气、铁路等施工中断协调手续工作,因手续办理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负责;负责本标段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要求及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2)五标段:风电150MW(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125m);相应35kV集电线路等(电气分界点为新建110/33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不含开关柜,含进线电缆及电缆附件)全部工程;风电项目包含设备材料采购(含基建期和运行期围栏、标识标牌等)、建安施工、调试和试运投产,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负责本标段的暂态建模试验和并网前参数测定,结果必须符合电网暂态建模的要求,不符合的参数进行修改,修改参数和更换设备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建设的新能源场站满足中衡直流配套新能源场站技术要求:(1)低穿门槛阈值在0.75-0.9p.u.之间;(2)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2s内能够恢复到标称电压的85%时,机组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交换机等信息化通讯设备必须为国产化芯片规格设备;电站视频系统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工业视频系统业务标准》要求。
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挖填、道路防护、道路排水设施;吊装平台平整处理、排水设施修筑、平台防护设施的修筑、风机设备及塔筒堆场施工;水保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等,进行风机吊装前吊装平台的平整,满足吊装要求;负责风机吊装完成后的平台复垦,负责大件运输在施工区域内道路的修整及车辆牵引等工作,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的协调、补偿赔偿等工作。
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工程:包括不限于试桩、桩基、基坑开挖、风机及箱变承台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处理、风机及箱变基础混凝土浇筑、风机沉降观测点制作和沉降监测(出具具有检测资质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基建期以及投产1年后的沉降观测分析报告)、风机及箱变防雷接地网,负责工程施工、土方及桩头清运及处理、转场等范围内的交通(穿越草原、隔离网、跨越管道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关系协调工作。
风机吊装:风机设备(塔筒、机舱、叶片、轮毂)及附件安装(包含不限于设备卸货、堆场至施工现场二次倒运、保管、成品保护、吊装、就位、连接、紧固、卫生、电缆、电缆附件及光缆安装、照明系统、消防设施和控制系统、警戒隔离、接地、调试、静态调试及电源等;塔筒及机舱内电缆防火封堵和防火涂料施工及材料。
35kV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不限于分接箱基础施工(混凝土浇筑)、安装、调试及试验,35kV电缆沟施工、光缆及1kV电缆安装及防火封堵,架空线路基础、组塔、导线(含避雷线)、金具、接续测量、线路参数测量、接地施工及电阻测量,负责工程施工、塔基点位、组塔等范围内的施工(穿越草原、林地、耕地、跨越管道、线路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取得35kV集电线路路径协议,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等所有关系协调工作。
土建工程:新建风电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基础及组塔架线、水保持工程、环保工程等施工及配合验收。
电气设备安装:风机安装、箱变安装、集电线路安装、电缆头制作、光纤熔接、通讯网络系统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本标段并网检测及涉网试验等全部工作;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就地设备、微纵及千兆纵向加密后台、源控终端等;负责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的接货、验收、卸车(24小时内完成卸车)、保管、二次倒运、成品保护、防盗等工作。
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机舱及机舱内全部设备、轮毂、叶片、锚栓、锚栓附件、塔筒免爬器、升降机等,甲供设备范围详见附件:红寺堡500MW(不含塔筒)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合同技术协议)以外的所有风电场场区所有设备及材料。塔筒包含彩绘设计、喷涂、国家能源集团标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场区内所有安全标识牌、设备标牌标识、警戒线、阻塞线等标准化建设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和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完成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电调字【2022】54号文《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能电站实测建模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和宁电调字〔2024〕72号 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调度并网服务工作指南》等3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包括输电线路进入正式运行前的所有涉网、单体试验、系统验收试验);办理本标段开工前、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电力质监中心或可再生能源质监中心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本标段实施过程中的环水保监理、检测、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告,通过政府部门验收;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办理本标段道路、通讯、电气、铁路等施工中断协调手续工作,因手续办理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负责;负责本标段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要求及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其他工作:所属标段范围内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并对外协调;负责并网协调及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将视频画面传输至招标人临建区、新能源分公司、国能宁夏电力公司。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相关要求。
(3)六标段:风电125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125m);相应35kV集电线路等(电气分界点为新建110/33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不含开关柜,含进线电缆及电缆附件)全部工程;风电项目包含设备材料采购(含基建期和运行期围栏、标识标牌等)、建安施工、调试和试运投产,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负责本标段的暂态建模试验和并网前参数测定,结果必须符合电网暂态建模的要求,不符合的参数进行修改,修改参数和更换设备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建设的新能源场站满足中衡直流配套新能源场站技术要求:(1)低穿门槛阈值在0.75-0.9p.u.之间;(2)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2s内能够恢复到标称电压的85%时,机组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交换机等信息化通讯设备必须为国产化芯片规格设备;电站视频系统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工业视频系统业务标准》要求。
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挖填、道路防护、道路排水设施;吊装平台平整处理、排水设施修筑、平台防护设施的修筑、风机设备及塔筒堆场施工;水保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等,进行风机吊装前吊装平台的平整,满足吊装要求;负责风机吊装完成后的平台复垦,负责大件运输在施工区域内道路的修整及车辆牵引等工作,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的协调、补偿赔偿等工作。
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工程:包括不限于试桩、桩基、基坑开挖、风机及箱变承台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处理、风机及箱变基础混凝土浇筑、风机沉降观测点制作和沉降监测(出具具有检测资质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基建期以及投产1年后的沉降观测分析报告)、风机及箱变防雷接地网,负责工程施工、土方及桩头清运及处理、转场等范围内的交通(穿越草原、隔离网、跨越管道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关系协调工作。
风机吊装:风机设备(塔筒、机舱、叶片、轮毂)及附件安装(包含不限于设备卸货、堆场至施工现场二次倒运、保管、成品保护、吊装、就位、连接、紧固、卫生、电缆、电缆附件及光缆安装、照明系统、消防设施和控制系统、警戒隔离、接地、调试、静态调试及电源等;塔筒及机舱内电缆防火封堵和防火涂料施工及材料。
35kV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不限于分接箱基础施工(混凝土浇筑)、安装、调试及试验,35kV电缆沟施工、光缆及1kV电缆安装及防火封堵,架空线路基础、组塔、导线(含避雷线)、金具、接续测量、线路参数测量、接地施工及电阻测量,负责工程施工、塔基点位、组塔等范围内的施工(穿越草原、林地、耕地、跨越管道、线路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取得35kV集电线路路径协议,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等所有关系协调工作。
土建工程:新建风电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基础及组塔架线、水保持工程、环保工程等施工及配合验收。
电气设备安装:风机安装、箱变安装、集电线路安装、电缆头制作、光纤熔接、通讯网络系统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本标段并网检测及涉网试验等全部工作;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就地设备、微纵及千兆纵向加密后台、源控终端等;负责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的接货、验收、卸车(24小时内完成卸车)、保管、二次倒运、成品保护、防盗等工作。
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机舱及机舱内全部设备、轮毂、叶片、锚栓、锚栓附件、塔筒免爬器、升降机等,甲供设备范围详见附件:红寺堡500MW(不含塔筒)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合同技术协议)以外的所有风电场场区所有设备及材料。塔筒包含彩绘设计、喷涂、国家能源集团标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场区内所有安全标识牌、设备标牌标识、警戒线、阻塞线等标准化建设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和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完成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电调字【2022】54号文《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能电站实测建模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和宁电调字〔2024〕72号 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调度并网服务工作指南》等3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包括输电线路进入正式运行前的所有涉网、单体试验、系统验收试验);办理本标段开工前、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电力质监中心或可再生能源质监中心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本标段实施过程中的环水保监理、检测、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告,通过政府部门验收;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办理本标段道路、通讯、电气、铁路等施工中断协调手续工作,因手续办理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负责;负责本标段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要求及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其他工作:所属标段范围内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并对外协调;负责并网协调及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将视频画面传输至招标人临建区、新能源分公司、国能宁夏电力公司。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相关要求。
2.1.3计划工期:暂定计划2025年7月份开工,计划2025年9月3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具体开工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因招标人行政手续或并网手续等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中标人第一
书面通知招标人,理由正当且符合当时工程现状情况,招标人3日内书面确认回复并在3
内协调解决的,全容量并网投产完成
节点不变)。
2.1.4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规模在50MW及以上风电EPC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
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单个规模不低于50MW的风电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个规模不低于50MW的风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个规模不低于50MW的风电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的扫描件,要求为自招标公告发布
往前推算1年内的连续6个月)。
(2)【重要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如下,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无效证书处理:①自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超出使用期限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2025-06-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
2025-06-11 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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