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2025年深圳电信算力IDC机房施工服务框架采购:1)详见《附件1、清单价格库》;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后要负责有关验收,包括质检部门验收,通过环保测试和材料所有资料文件;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市或区报建、安全、市容等一切相关手续,且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4)垃圾清运等。
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 子项 | 内容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 预估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 建设地点 |
2025年深圳电信算力IDC机房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 施工部分 | 土建工程部分 | 617.046020 | 672.580162 | 深圳市 |
通信工程部分 | 86.163980 | 93.918738 | |||
小计 | 703.21 | 766.4989 | |||
安全生产费 | 17.0702 | 18.606518 | |||
材料部分 | 150.3000 | 169.839 | |||
合计 | 870.5802 | 954.944418 |
备注:
1.1)预估费用-含增值税:施工部分按增值税税率9%计算得出;材料部分按增值税税率13%计算得出。
1.2)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具体订单工程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规定的开工日期起,具体订单工程计划在180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2年04月0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工程类及机电工程类的相关施工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有效订单的总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以及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土建工程部分项目负责人,同时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通信工程部分项目负责人(土建工程部分项目负责人和通信工程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须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一级建造师以及当地已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同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应提供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10月
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且至少配备1名取得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1名取得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至少配备有2名电工、1名焊工、2名高处作业人员、2名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并提供团队配备承诺函,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工程涉及以下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作业主要包括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是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能相互代替。
(6)供应商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有效期结束
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b)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者之间人员不得复用,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的企业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c)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3年4月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5月2
00时00分至2025年5月2
24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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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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