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东莞2025年消防亮化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4246)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东莞2025年消防亮化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424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约为174.90万元(按税率为6%测算),不含税金额约为165.00万元。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不分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限价,最高报价限价为100%,供应商的折扣系数超过最高报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50个站点亮化广告宣传服务,主要包括铁塔站点的亮化宣传发光字体、广告牌电力配套维护服务及日常巡检、修理等各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2.3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交付验收,如乙方在相关响应文件中承诺交付验收期限比前述期限更短的,则以承诺为准。
2.4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5服务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具体以甲方要求的地点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二种资质证书:
①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①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若供应商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原件备查)。
3.3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响应将被否决。②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③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11月0
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供应商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
为准)在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广告字制作及安装类或钢结构安装工程类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
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
、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01月0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01月0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东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东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6关联企业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2025年5月1
18时00分至2025年5月23日12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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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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