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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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监控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五)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
对国航湖北分公司总部区、机场南区、机场北区所有监控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电子围栏、电子门禁进行检测、维护:
1)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维护方案,对监控系统进行问题排查,并提出整改方案;
2)核对监控系统摄像头中文地址编码,保证监控操作系统与摄像头实际地址相匹配;
3)按照每月2次的频次定期对监控系统和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监控系统和设备运行异常或影响设备使用寿命的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处理,如:清洁摄像头,对机内设备彻底吹风除尘;调整摄像头角度,不留监控盲区死角;监控系统软件适时升级;对老化、损坏的设备,及时维修更换等;
4)如设备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需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在接报当日内到现场处理解除故障,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特别严重故障导致系统瘫痪等)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5)各园区设有电子围栏和电子门禁,乙方应保障上述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正常运行。
(2)服务要求:
1)乙方应每年度分24次(即每月两次)进行维护保养及填写维保记录,并由甲方业务负责人签字确认。
2)监控探头:对机内部件彻底吹风除尘,用无水酒精棉擦净镜头,外罩清洗干净明亮,安装外罩时要密封,有老化、损坏的要及时修理更换等。
3)楼层交换机柜、柜内设备及监控系统:每月1次清理维保,对柜内各设备彻底吹风除尘;处理运行异常的网络线及水晶头;检查并处理柜内各设备的用电电源,发现老化、损坏的,及时修理更换;每月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对网络及桌面系统做病毒防御;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对监控系统及设备进行优化,合理安排网络需求,协助处理各种服务器硬件故障及拆装,保证所有录像存储正常,回放正常等。
4)乙方应为甲方监控、有线系统提供应用软(硬)件和系统软件,并出具相应产品证明材料,软件应为甲方备份。
5)对于监控设备的故障处理,维保方应于接报后当日内完成处理,主要设备故障影响系统使用的,应在8小时内完成处理,特别严重故障导致系统瘫痪的,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到场处理。乙方应对监控设备设施常用配件和易耗品按照1%进行配置,以便现场出现故障设备时能进行更换。
6)保养、维修、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在发现问题后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处理,必须及时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备机给甲方使用,并在
内完成修复工作。
7)乙方应确保所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环保要求,更换的设备不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证更换设备的品牌型号必须与甲方现有监控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相匹配兼容。涉及到线路改动施工,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8)入园维护保养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及园区所在业主方的相关规定,保障人员、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结束后,按甲方要求清理整个施工场地,保证不影响园区工作正常运作。维保人员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足够的安全隔离,设置安全防护区,保证其施工不会造成危险和伤害,因维保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维保服务期内,发生损坏、故障等需维修更换的监控设备、配件,市场含税单价在人民币200元以内(包含200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市场含税单价在人民币200元以上(不含200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配件名称、品牌、规格、报价等清单,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进行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甲方据实结算。
10)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须经甲方负责人确认后再进行维修更换,乙方应确保设备配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证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均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更换下的已损坏设备配件及新设备配件合格证应交回甲方,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本采购项目拟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按要求提交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质要求: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六)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须按要求提交财务报表材料);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优先。
(八)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未在中航集团淘汰供应商禁用期及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报名。
(十)本采购项目报名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形式参与本采购项目,中选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采购项目工作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须按要求提供企业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时,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和相关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采购公告发布
为2025年05月1
至2025年05月2
23时59分59秒 (北京
,下同)报名。
(一)项目名称:监控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五)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
对国航湖北分公司总部区、机场南区、机场北区所有监控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电子围栏、电子门禁进行检测、维护:
1)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维护方案,对监控系统进行问题排查,并提出整改方案;
2)核对监控系统摄像头中文地址编码,保证监控操作系统与摄像头实际地址相匹配;
3)按照每月2次的频次定期对监控系统和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监控系统和设备运行异常或影响设备使用寿命的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处理,如:清洁摄像头,对机内设备彻底吹风除尘;调整摄像头角度,不留监控盲区死角;监控系统软件适时升级;对老化、损坏的设备,及时维修更换等;
4)如设备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需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在接报当日内到现场处理解除故障,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特别严重故障导致系统瘫痪等)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5)各园区设有电子围栏和电子门禁,乙方应保障上述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正常运行。
(2)服务要求:
1)乙方应每年度分24次(即每月两次)进行维护保养及填写维保记录,并由甲方业务负责人签字确认。
2)监控探头:对机内部件彻底吹风除尘,用无水酒精棉擦净镜头,外罩清洗干净明亮,安装外罩时要密封,有老化、损坏的要及时修理更换等。
3)楼层交换机柜、柜内设备及监控系统:每月1次清理维保,对柜内各设备彻底吹风除尘;处理运行异常的网络线及水晶头;检查并处理柜内各设备的用电电源,发现老化、损坏的,及时修理更换;每月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对网络及桌面系统做病毒防御;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对监控系统及设备进行优化,合理安排网络需求,协助处理各种服务器硬件故障及拆装,保证所有录像存储正常,回放正常等。
4)乙方应为甲方监控、有线系统提供应用软(硬)件和系统软件,并出具相应产品证明材料,软件应为甲方备份。
5)对于监控设备的故障处理,维保方应于接报后当日内完成处理,主要设备故障影响系统使用的,应在8小时内完成处理,特别严重故障导致系统瘫痪的,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到场处理。乙方应对监控设备设施常用配件和易耗品按照1%进行配置,以便现场出现故障设备时能进行更换。
6)保养、维修、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在发现问题后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处理,必须及时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备机给甲方使用,并在
7)乙方应确保所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环保要求,更换的设备不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证更换设备的品牌型号必须与甲方现有监控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相匹配兼容。涉及到线路改动施工,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8)入园维护保养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及园区所在业主方的相关规定,保障人员、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结束后,按甲方要求清理整个施工场地,保证不影响园区工作正常运作。维保人员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足够的安全隔离,设置安全防护区,保证其施工不会造成危险和伤害,因维保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维保服务期内,发生损坏、故障等需维修更换的监控设备、配件,市场含税单价在人民币200元以内(包含200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市场含税单价在人民币200元以上(不含200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配件名称、品牌、规格、报价等清单,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进行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甲方据实结算。
10)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须经甲方负责人确认后再进行维修更换,乙方应确保设备配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证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均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更换下的已损坏设备配件及新设备配件合格证应交回甲方,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本采购项目拟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按要求提交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质要求: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六)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须按要求提交财务报表材料);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优先。
(八)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未在中航集团淘汰供应商禁用期及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报名。
(十)本采购项目报名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形式参与本采购项目,中选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采购项目工作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须按要求提供企业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时,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和相关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采购公告发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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