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生产成本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物联网膜式燃气表,产品名称、规格、物资8位码详见附件1《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物联网膜式燃气表明细》。
2.3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4《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物联网膜式燃气表控制价》。
2.4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5 交货期:收到订货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
2.6质量保证期:验收之日起54个月,或者完成安装调试后48个月,以先到为准。投标人在所售产品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应按服务承诺及时进行处理,且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更换或维修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在质保期内投标人所售产品与本次招标所约定内容和投标人承诺内容不符的,投标人应负责更换或退货。
2.7技术要求:按附件2《物联网膜式燃气表技术规格书》执行。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条款并逐条响应。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以下承诺函:
þ信誉承诺函
þ履约能力考察承诺函
þ常设保证金承诺函
þ最低起订量承诺函
þ交货承诺函
þ代储代销承诺函
þ服务响应承诺函
þ其他: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产品纳入招标人统一的抄表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不使用投标人自己开发的系统。
*6、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将被否决。
*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8.其余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本项目其他要求: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具有相应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型式评价报告,2020年10月之后的G25规格投标产品提供由国家授权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或检测报告。
*8.2、对业绩的要求
-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产品在城镇燃气工况相关业绩,应提供3份合同或3份基于框架协议的订单,单份合同或单份订单的金额均不得低于:50万元,合同(或订单)的签订
(2)有效业绩范围为: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业绩范围为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23:59:59(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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