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示范性托育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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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县示范性托育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清水县卫生健康局以《清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清水县示范性托育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清卫健发〔2024〕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水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水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水市清水县妇幼保健院院内,位于天水市清水县兴业路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示范性托育中心建筑面积2323.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80.85㎡,地下建筑面积242.55㎡,主要建成示范性托育中心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地下一层及室外附属工程。主体建筑功能内容包括:婴幼儿睡眠、活动室,配餐,储藏,衣帽间、卫生间、厨房、以及办公附属用房等内容,地下建有消防水池一座。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托育需求,进一步填补0-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空白,实现“幼有所育”的目的。建设规模为中型;设5个托育班;分别为两个托小班,三个托大班。其中:托小班每班15人、托大班每班20人。共90个托位。
2.3计划工期:2025年6月1
-202
6月1
,计划总工期36
历天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116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为1000.05万元,全部为建筑安装工程费。
2.5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及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一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
3.6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申请人(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投标人)取消其预审(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
:
获取日期:2025年04月2
17:00至2025年05月0
17:00(北京
)
本招标项目清水县示范性托育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清水县卫生健康局以《清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清水县示范性托育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清卫健发〔2024〕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水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水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水市清水县妇幼保健院院内,位于天水市清水县兴业路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示范性托育中心建筑面积2323.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80.85㎡,地下建筑面积242.55㎡,主要建成示范性托育中心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地下一层及室外附属工程。主体建筑功能内容包括:婴幼儿睡眠、活动室,配餐,储藏,衣帽间、卫生间、厨房、以及办公附属用房等内容,地下建有消防水池一座。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托育需求,进一步填补0-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空白,实现“幼有所育”的目的。建设规模为中型;设5个托育班;分别为两个托小班,三个托大班。其中:托小班每班15人、托大班每班20人。共90个托位。
2.3计划工期:2025年6月1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116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为1000.05万元,全部为建筑安装工程费。
2.5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及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一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
3.6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申请人(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投标人)取消其预审(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
获取日期:2025年0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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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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