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谢寨送水干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三次招标-施工标施工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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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菏泽市谢寨送水干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三次招标-施工标已经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菏行审农1号 ”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菏泽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菏泽市谢寨送水干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包括改建分水涵闸60座、生产桥6座;配套建设管护道路17.265km(桩号0+000~17+265)、水闸信息化配套等。本次招标共为2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菏泽市谢寨送水干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标
标段内容:
谢寨送水干线输水渠段17.265km(桩号0+000~17+265)管护道路硬化,改建分水涵闸 60 座,改建生产桥6座,水闸信息化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工程施工和保修,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2.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3.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14.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4号)规定及《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发 〔2021〕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也可参与投标,并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规模
大(2)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4号)规定及《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发 〔2021〕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均可参与投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或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5.2所有标段: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04-14 20:00:00~2025-04-21 17:00:00(北京
)下载招标文件。
菏泽市谢寨送水干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三次招标-施工标已经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菏行审农1号 ”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菏泽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菏泽市谢寨送水干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包括改建分水涵闸60座、生产桥6座;配套建设管护道路17.265km(桩号0+000~17+265)、水闸信息化配套等。本次招标共为2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菏泽市谢寨送水干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标
标段内容:
谢寨送水干线输水渠段17.265km(桩号0+000~17+265)管护道路硬化,改建分水涵闸 60 座,改建生产桥6座,水闸信息化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工程施工和保修,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2.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3.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14.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4号)规定及《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发 〔2021〕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也可参与投标,并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规模
大(2)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4号)规定及《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发 〔2021〕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均可参与投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或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5.2所有标段: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04-14 20:00:00~2025-04-21 17:00:0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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