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5年惠山区局4层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惠山区局4层的对厅内地面地砖拆除重新铺设,吊顶拆除重吊、墙面做油漆处理、对营业厅强弱电改造铺设、新增营业厅所需家具等施工配套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惠山区局4层的对厅内地面地砖拆除重新铺设,吊顶拆除重吊、墙面做油漆处理、对营业厅强弱电改造铺设、新增营业厅所需家具等施工配套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项目预算:40万元(含税)。
建设地点:无锡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自接甲方通知之日4历日内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建设方式:包工包料。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0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控股等信息)的截屏;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合同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至少1起同类装修改造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
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
为准。签订
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
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上述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2.5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10月-2025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
10月-2025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专职安全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提供专职安全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
10月-2025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材料);如供应商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右上角的使用有效期应包含响应截止
当日。若提供的电子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供应商使用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5号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上述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响应截止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 其他要求:(1)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书;(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4月8 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4 日24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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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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