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为AI智能体系统功能及应用开发平台提供开发服务。预算金额2,02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项目的目标为使AI智能体开发平台达到以下目标:一是提高运维效率,减少人工干预,缩短故障处理;二是提升运维精度,通过智能分析准确识别潜在风险,降低系统故障率;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实时运维数据动态调整资源分配,提高资源利用率;四是增强业务连续性,确保关键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分为智能体开发平台系统功能开发、应用开发平台及视觉设计开发两个部分:
①分包1系统功能开发:主要包括智能应用管理、知识库管理、插件工具管理、模型管理、平台管理等功能模块的开发。
②分包2应用开发平台及视觉设计开发:开发平台UI设计制作、长文本设计开发、智能问答设计开发。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分包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预算金额(元) |
1 | 系统功能开发 | 项 | 1 | 1,265,000.00 |
2 | 应用开发平台及视觉设计开发 | 项 | 1 | 755,000.00 |
……
(1)预估金额:【2,020,000.00】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交付期: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推进项目,在合同签订后【20】周内完成全部服务,并部署上线后并向采购人申请验收,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4)保修期:自双方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供应商应为本系统工程及其他服务成果提供为期【24】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5)服务地点:北京市。
1.3本项目划分分包,具体分包划分情况详见1.2询比内容。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分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分包1最高响应限价为【1,265,000.00】元(不含税),分包2最高响应限价为【755,000.00】元(不含税),各分包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该分包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分包1)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至少须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在国内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定义:【软件开发或系统运营支撑或大数据服务相关】)。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6)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技术规范书中标识“★”且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
①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展,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不得低于【4】人。其中,需包含【1】名项目经理及【3】名技术服务人员。供应商需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驻点实施人员,驻点实施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软件交付结束。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人员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岗到位,团队人员可在本项目所涉及的地域任意调配。需提供承诺函、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日当月)。
2.2供应商资格要求(分包2)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至少须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在国内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定义:【软件开发或运维支撑或视觉设计服务相关】)。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6)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技术规范书中标识“★”且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
①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展,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不得低于【3】人。供应商需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驻点实施人员,驻点实施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软件交付结束。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人员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岗到位,团队人员可在本项目所涉及的地域任意调配。需提供承诺函、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日当月)。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分包1和分包2均适用):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
12月2
17时30分至20
12月2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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