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云网能力建设省管市建设备类项目监理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202云网能力建设省管市建设备类项目监理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4-04295),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2.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 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有效期内的广东公司通信建设设备类工程(省管市建项目)的监理服务,包含新型城域网、传统城域网、IDC网络、基站STN设备、本地中继传输设备、同步网、本地传输-本地波分、本地传输-政企OTN等专业。
1) 项目规模:
项目名称 | 任务书投资(人民币 万元) | 监理服务费预估(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元) | 标段 | 建设地点 | |
2025年-202 | 222256.20 | 35,212,300.00 | 一 | 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梅州、汕头、揭阳、潮州、汕尾、佛山、中山、江门、珠海 | |
2 | 11,159,700.00 | 二 | 广州、清远、韶关 | ||
3 | 5,361,500.00 | 三 | 湛江、茂名、肇庆、阳江、云浮 | ||
合计 | 51,733,500.00 |
备注:
(1) 最终规模及详细工作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监理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
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工期控制目标为90个日历日;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2. 监理服务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接到业主开工的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监理服务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2.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标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2.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如折扣后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段一:人民币35,212,3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11,159,700.00元;
标段三:人民币5,361,5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11月0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城域传输或数据专业工程的相关监理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500万元。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团队要求:
3.3.1设置监理总负责人1名,负责项目协调,统筹交付工作安排,对本框架项目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
3.3.2总监理工程师:每标段须至少配备2名总监理工程师(省管市建主要涉及数据网、传输专业),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及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5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3.3.3常驻项目团队由专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安全监理员组成。
专职监理工程师:每标段每地市至少配备1名专职监理工程师。专职监理工程师对负责的项目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且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资格证书,且每个专职监理工程师同时负责的地市数量不得超过1个。
监理员:每标段每地市至少配备2名监理员,且每个监理员同时负责的地市数量不得超过1个。
安全监理员:每标段每地市至少配备1名安全监理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每个安全监理员同时负责的地市数量不得超过1个。
备注:(1)如投标人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须为通信工程。
(2)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团队等团队成员信息、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团队等团队成员所对应负责的地市。
(3)标段内的监理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等人员之间不得相同,不同标段人员可复用。
(4)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 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6. 转包和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不转包不分包的书面承诺函,不提供将导致否决投标。
3.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
12月1
00时00分至20
12月1
24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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