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和平路停车楼项目已由 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徐政服投备〔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彭城七里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 和平路北侧、沙前巷东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533平方米(含商业配建面积约1136平方米),建设停车楼3层。
2.1.3合同估算价:2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5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
历天,施工总工期:12
历天);具体开工
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5.1 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需求说明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为准。
2.1.5.2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1.5.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含室外配套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规划手续办理、配合图审(含消防图审)、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通风、电梯、装饰、照明及亮化、幕墙、绿色建筑、智能化、智能停车系统(含设施设备)、室外综合配套工程 、道路、雨污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铺装、监控、广播、安防系统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自2021年9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住宅及商住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以竣工验收证明上
为准,面积以合同上面积为准。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9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住宅及商住建筑)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6.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3.6.5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6.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6.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 20
9月2
至20
9月3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5. 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为: 20
11月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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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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