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YNR
三、项目概况
3.1星云服务区下行占地159亩,其中,酒店经营总面积1409.2㎡,数量31间(包含酒店25间,综合楼6间)、餐饮经营总面积288㎡(原综合楼配套)及多功能观景房(咖啡厅)总面积455.08㎡,以上项目均为毛坯,需响应人自行投资。
3.2合作模式:委托运营管理。招标人作为委托人,授权中标响应人委托代理本项目的经营和管理,采用法律合同的形式载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收益方式等事项。
3.3招标范围:星云服务区下行酒店、餐厅及多功能观景房(咖啡厅)均为毛坯,响应人按不低于1200万元的投资提报响应方案,本项目委托期限为3+X年,其中X年原则不超过七年,最终以与项目产权方续签期限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营业额保底+营业额超额提点形式合作。保底营业额不低于800万,年度递增比例不低于1%直至项目峰值,委托运营费最高提取比例限价为75%,保底考核营业额超额部分最高提取比例限价为95%。若年度营业额未达标,委托运营方以营业额补齐方式持续开展合作。
保底营业收入(万元) |
800(含) |
中标响应人最高提点比例 |
备注 |
75.00% |
1.双方按月结算。 2.所有营业收入(含储蓄充值等营销活动费)进招标人账户,其中储蓄充值费每月按照实际消费金额由双方进行结算。 3.若年终保底营业收入未完成,中标响应人需按照保底营业收入补齐。 |
||
超额收益(万元) |
800以上 |
95.00% |
3.5退出机制:若因经营不善委托运营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解除当期按未满半年的按照半年度营业额补齐;超过半年(含不足一年的)按照年度营业额补齐后双方可正式解除合同。同时,委托运营方因经营需要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硬装、软装及设施设备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3.6业态布局及装修效果要求:现场装修须达到招标人要求。
3.6.1响应人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商业定位规划、功能区域布局及装修效果呈现,并在开标提交项目的平面、功能、业态落地规划及初步装修效果图供招标人参考是否匹配本项目招标相关要求;响应人中选后,最终以双方书面盖章确认的方案为打造标准,实施落地。
3.6.2中标响应人在委托运营期间允许经营的项目范围内,应按照招标人合同年度内以合同约定或发文等形式,对中标响应人承接项目范围内的开发运营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中标响应人承接范围内业态规划布局落位、双品牌打造、装修效果标准及整体运营条件等的要求),完成承接项目内各业态开发、双品牌打造、装修效果标准及相关运营、营销等要求的落地、经营、运行、改造及升级等工作。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按时以双方确认的开发运营相关要求对中标响应人开展考核。
3.6.3中标响应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因自身经营需要对现场进行的相关设计、改造、装修、新建等事项,必须经过招标人审核确认。
3.7合同运营日明确:以招标人下发《装修进场通知书》项下约定的接房进场装修日为准,定为中标响应人作为承接人正式接管经营约定商铺,即为中标响应人合同运营日。
本项目装修免租期:3个月,自接房之日起计算(此期间相关能耗、分摊费正常缴纳)。
3.8相关应缴费用说明:
3.8.1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00元,响应人应于合同谈判纪要签订后3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支付,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限缴纳费用,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自动弃标进行废标处理。
3.8.2经营区域水、电、通信及其他费用:根据实际运营及发生情况计收,所有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8.3本项目公共区域产生的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化粪池清掏费、合同约定外的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房建维护维修、标识标牌维修更换等公摊费用以实际运营及发生情况计收,与其他商户进行分摊,具体比例另行洽谈。
3.8.4提升改造费用:中标响应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因经营需要对房屋等经营场所进行设计、装修(含硬装和软装),所产生的相关投资费用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响应人无权向招标人提出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或购买等条件或要求。
3.8.5物业分摊:委托运营方应在其所属经营区域安装水、电分表,以便后期水电费用核算。实际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卫生、清运等能耗费用由委托运营方自行负责,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若因委托运营方使用造成承租区域相关设施设备,房屋、绿化损坏的由委托运营方全权承担赔偿责任。
3.8.6其他费用:响应人合同期内若产生其他运营费用,均由响应人自行负责,响应人无权向招标人提出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或购买等条件及要求。
3.9项目目前场地情况:
3.9.1均以现场实际交付情况为准,响应人必须自行前往先行了解。
3.9.2项目现场委托经营项目:酒店、餐厅及多功能观景房(咖啡厅),餐厅、咖啡厅要求为具备中央厨房供应能力的品牌,由招标人统一供应。
3.9.3项目水源情况:市政用水。
3.9.4项目排污情况:正常使用。
3.9.5项目供电情况:正常使用。
3.9.6项目其他设施设备:均与现场实际交付情况为准,若不能满足响应人规划需求,均由响应人自行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9.7其他:项目为毛坯情况,需由响应人自行投资。
3.10财务支付要求:
3.10.1中标单位及签订合同商户需保持一致,所有支付款项需由招标人按照签订合同单位对公账户进行支付。
3.10.2为保证管理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将派驻不低于2人进场开展收银、财务、运营及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工作,派驻人员工资、福利等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3.12招标人废标标准及处理说明:若出现废标、弃标,招标人可采用顺延的方式与第二、第三响应人进行商谈或重新启动招标。
3.12.1响应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下要求。
3.12.2在合同签订前,响应人未按照招标人发出相关邀约、函告、通知等约定至招标人推进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完成应缴款项缴纳、按时提交平面、业态、品牌规划、装修效果图、装修施工图、按时进场接房等事项,除不可抗力因素,招标人将视中标响应人自愿弃标,招标人有权启动与顺延的其他中标响应推荐人商谈合作或重启新一轮招标工作。
3.12.3如因响应人原因,深度装修方案连续出现3次无法通过公司审核,视为经营理念与招标人不一致,招标人将视中标响应人自愿弃标,招标人有权启动与顺延的其他中标响应推荐人商谈合作或重启新一轮招标工作。
3.12.4招标人合同文本为统一制式文本,除招标人许可,不予新增、修改及删减,双方合同谈判中,经沟通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作,招标人将视中标响应人自愿弃标,招标人有权启动与顺延的其他中标响应推荐人商谈合作或重启新一轮招标工作。
3.12.5响应人中标后,招标人将协助响应人启动进场准备工作,若响应人未能在1内完成进场准备,招标人将视中标响应人自愿弃标,招标人有权启动与顺延的其他中标响应推荐人商谈合作或重启新一轮招标工作。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响应人无权向招标人提出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或购买等条件及要求。
3.12.6响应人中标后,若响应人未能在1内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考核标准相关材料的,招标人将视中标响应人自愿弃标,招标人有权启动与顺延的其他中标响应推荐人商谈合作或重启新一轮招标工作。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响应人无权向招标人提出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或购买等条件及要求。
3.12.7响应人中标后,若因响应人原因弃标,招标人有权扣除弃标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第一响应人响应保证金全额扣除、第二响应人响应保证金扣除50%、第三响应人响应保证金扣除10%。
3.13中标响应人进场装修要求
3.13.1响应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施工方案、组织计划、组织架构、施工安全规范及承诺及施工人员相关资质等文件审核,并严格按照招标人下发《装修进场通知书》项下约定接场进房、装修要求等进场施工,且按照约定
装修(开业)验收,若响应人未按
或过审装修方案施工,招标人有权责令拆除重建,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13.2响应中标人合同到期或终止,撤场及资产处置严格按照招标人合同项下约定执行。
3.13.3其他未尽事项,响应中标人与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详细注明。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具备农文旅项目、酒店委托运营相关的经营能力和业绩,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
为准)的两家及以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自营或委托运营业绩;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税收和社保的响应人,须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响应人承诺在2021年1月至今未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行为;
(3)响应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
(4)响应人提供《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相关制度建设及实施管理措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招标,否则,相关招标均无效。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20
8月2
至20
9月3日,9:00至11:30,
14:00至17:00(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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