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赣榆罗阳粮油管理所新建4.2万吨浅圆仓项目通风、气调及熏蒸系统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赣榆罗阳粮油管理所新建4.2万吨浅圆仓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备〔2023〕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榆兴源粮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赣榆罗阳粮油管理所新建4.2万吨浅圆仓项目通风、气调及熏蒸系统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通风、气调及熏蒸系统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货物清单;
2.2 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赣榆罗阳粮油管理所院内(墩尚镇河口村) ;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30 个日历天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 质保期:2 年;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56.7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为通风、气调及熏蒸系统主要设备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3.4.1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自拟)。
3.4.2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以制造商为准。
3.4.3品牌或制造商要求
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制造商:台州中穗、南京雅图、虞城明强、米粮电子、辽宁耐力、江苏艾龙、盐城良科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投标单位拟报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 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 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为 20
2月至 2024 年 7月)
3.7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60万元及以上通风、气调及熏蒸系统工艺设备采购业绩。
注:(1)上述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采购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或 直接发包通知书)、完工证明(至少甲乙双方盖章签字)。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 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
、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签订
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 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 62 分 技术响应: 20 分 商务响应: 2 分 售后服务:4 分 安装调试方案: 8分 业绩: 4 分 投标人的安装调试方案、售后 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 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工程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 ”中方法三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即: 评标基准价C=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 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3 (1) |
投标报价 (62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 准价 1%扣0.4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 (2) |
技术响应 (20分) |
所有技术规格、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打“▲”号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与要求不符的视为负偏离,有一项不符合扣3分;其他参数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列出目录,并按排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上传导致评委查找不到不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提供技术标准响应承诺书或技术参数响应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2.2.3 (3) |
商务响应 (2 分) |
1、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 分,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交货期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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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
售后服务 (4分) |
质保期限及 响应 |
1、免费质保期 2 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 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2、供应商响应 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 附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售后服务方案(2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售后服务内容及方式、质保内容、对使用方人员的 培训计划、质保期满后维保方案等内容。根据投标 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分,最高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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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5) |
安装及调试方案(8 分) |
1、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输方案;(1 分) 2、设备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完成 3、具有完善的质保方案;(2 分) 4、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1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安排计划;(1 分) 6、针对本项目应急措施启动、现场处置、事故控制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1 分) 未见阐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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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6) |
投标人业绩 (4分) |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等证明原件扫描上传投标文件为准,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提供 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 映价款、 (3)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类似业绩招 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
|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 件为准 ; (2)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中主观分的打分项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 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3)技术响应、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商务响应的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 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4)安装调试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①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形式。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分项上 传;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 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②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制进行评审,投标人须将此项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 ” 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 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为: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为 2024 年 09月 2
15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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