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024-2025 年收单商户收款设备及智慧场景解决方案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024-2025 年收单商户收款设备及智慧场景解决方案集中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收单商户云喇叭购置项目; (002)收单商户扫码宝购置项目; (003)智慧校园解决方案购置项目; (004)智慧商超解决方案购置项目; (005)智慧餐饮解决方案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收单商户云喇叭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8.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收单商户扫码宝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8.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智慧校园解决方案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8.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 智慧商超解决方案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8.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 智慧餐饮解决方案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8.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 2024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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