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滕州市小清河生态提升工程(EPC)项目已经由枣庄市·滕州市备案,招标人为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滕州市小清河生态提升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滕州市平行路至塔寺路段小清河两岸
2、工程规模:滕州市小清河生态提升工程(EPC)项目(平行路至塔寺路),全长约2.7公里。主要提升河道两岸的绿地,串联广场、口袋公园等景观节点,包含景观绿化、小品、广场、人行步道等内容。对原有植被梳理补植,修复栈道、廊架、凉亭、广场、破损道路、挡土墙,增设部分配套设施、座椅、亮化照明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现场交底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370481-2024-086EPC001001 |
滕州市小清河生态提升工程(EPC)项目 |
本项目采用EPC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等工作。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其中设计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施工图概算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设备采购咨询服务、专项设计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实施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景观亮化等专业工程,同时承担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调、服务等工作(即对专业承包人及其实施的专业工程部分进行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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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资质等级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及工程设计市政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下称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类证书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设计资质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
投标截止 :20 08月0 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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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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