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汽车充电站高压输变线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100%时止。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2条。
1.2采购内容:充电站高压输变电线路(不含箱变设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包括10KV高压线路及箱式变压器设计、施工(含乙供材料)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取3名中标人,各中标人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中标份额 |
实施区域 |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份额1 |
赣州 |
167.504 |
份额2 |
抚州 |
67.0016 |
份额3 |
新余 |
67.0016 |
1.2.2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301.5072万元(含税)。
1.2.3项目类型:施工类。
1.2.4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2.5计划工期:以实际下达施工订单要求为准。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负责施工进场协调,因协调不成导致的工期延误、项目停滞由乙方承担损失,且甲方不予结算。
1.4 合同签订:中标人将与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签订合同。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需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装、修、试均须达到);
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需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以上人员至少1人具备初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
止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2.4投标人提供2021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
止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高压输变电工程,或箱式变压器工程合同)且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1)若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①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②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依据的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①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
2.5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书中工作职责为施工的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2.7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1年7月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20
7月
至20
7月1
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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