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化肥减量增效与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农用物资)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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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省级化肥减量增效与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农用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预算单价一标段(有机无机复混肥料)2200元/吨,二标段(缓控释肥)3500元/吨,三标段(有机肥)450元/吨,投标单位投标单价超过该单价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的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
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完成供货,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装卸完毕,每批的供货
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送货到位,不得以批量小为由拒绝送货或延期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4.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一、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网页备案号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20
6月2
8:59:59。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预算单价一标段(有机无机复混肥料)2200元/吨,二标段(缓控释肥)3500元/吨,三标段(有机肥)450元/吨,投标单位投标单价超过该单价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的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4.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一、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网页备案号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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