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为满足2023-20中国联通北京数字化部数字化运营集中采购需求,启动了本次项目采购。
1.2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3 招标内容:
1.3.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3-20中国联通北京数字化部数字化运营集中采购服务。
1.3.2 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18.00万元(不含税)。其中2023年-20预估中级工作量为9515人天,高级工作量为5480人天(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3.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4 ※服务期限:本项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5 ※供货:供货
为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9
内完成应用软件开发,并达到初验标准,具备上线条件。
1.3.6 ※保修期:自双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至少24个月(以投标人承诺期限为准)。
1.3.7 实施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格):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设置最高限价:
中级最高投标限价:386元/人天(不含税),高级最高投标限价:640元/人天(不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份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业务支撑类软件开发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
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不能高于合同(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
2.4人员要求:
2.4.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8人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内到位;(须提供承诺函)
2.4.2投标人项目团队须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人员7人(不含项目经理);
2.4.3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有10年(含)以上IT系统实施经验,5年(含)以上IT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承诺函)
2.4.4投标人技术人员要求有2年(含)以上IT项目实施经验;(须提供承诺函)
2.4.5投标人负责此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在实施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30天通知招标人进行确认;(须提供承诺函)
2.4.6投标人项目团队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场所驻场进行项目实施。(须提供承诺函)
2.4.7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所有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5 信誉要求:
2.5.1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的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应答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3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5.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6.6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8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9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2.6.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6.11投标人须参与本项目组织的POC测试。
3. POC测试相关说明
本项目针对投标人进行POC测试,测试结果将应用于本项目技术部分评审。POC测试将在报名截止日后、开标日前选取一天进行测试,具体POC测试、地点对投标人另行通知。投标人接到测试通知后于指定
进行测试,若参与本项目组织的POC测试人员非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则POC测试不得分。
本项目设置POC测试及格线,及格线分值=30分(POC测试分值100分)。
本项目中每个投标人仅能参加一次POC测试,测试原则为:
(1)如本项目某次招标失败,则已经参加过POC测试的投标人的测试成绩在再次招标中成绩有效,并作为评标依据,不允许此投标人再次参加POC测试。
(2)如当次招标中,所有投标人均已参与过招标人已经组织过的POC测试,则沿用投标人原POC测试成绩进行评标,招标人将不再组织POC测试。
(3)如当次招标中,有投标人从未参与过POC测试,则招标人将再次组织POC测试,测试对象为从未参与过POC测试的投标人,并以当次POC测试成绩作为其评标依据,同时,已参加过POC测试的投标人须遵循上述(1)测试原则。
(具体POC测试说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POC测试说明)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20
5月
9时30分至20
5月1
16时3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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