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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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购期限为3年,年度预算总额为100万元,本项目预算总额为300万元。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投标报名并且通过初审投标人不得少于4人,如招标公告报名截止
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不足4人的,重新进行公告,通过初步评审有效合格投标人不足4人的,则否决全部投标。根据招标排名情况,选取三家中标单位,具体分配比例调整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各区域内新建、改扩建、收购、租赁、合资合作的加油(气)站、油库项目及加氢站、充(换)电站等新能源项目及检维修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 提供成果时限: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编制等单个项目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编制、审核工作,单个项目1000万元以下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大于1000万元或同时委托多个项目,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成果完成时限。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最高限价: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进行报价,(1)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最高限价为3%(备注:综合审减率超过10%的,超出部分审核费由施工方承担;综合审减率超过20%(含20%),审核费全部由施工方承担);(2)其余项目最高限价为收费标准的70%;
2.8 报价说明:单个咨询项目咨询费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计取。
投标报价:投标价包含咨询服务费、交通费、人工费、食宿费、复印打印装订费、税费(税率6%)等一切费用。
2.9 服务要求:
(1)成果文件:中标人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相关要求,真实、全面、客观开展咨询工作。并承诺永久性对受托项目出具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责任。
(2)按照有关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规定的服务内容开展业务,并对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责任追究:如因中标人未按招标方
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咨询工作,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除要承担损失外,还有权视情况调整工作量直至终止合作。
(4)投标人应至少具备5个项目同时编制或审核的能力。因加油站项目存在金额小、分布零散、委托集中等特点,投标人应在合同期内投标承诺配备的人员随时处于响应状态,按照委托要求
开展工作,包括结算审核项目的现场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入围山西公司工程造价类审计服务商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至少3项,并提供相应合同或服务验收单或其它甲方验收资料等为依据。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3年度(2023年度报告如无法提供,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核机构审核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核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承诺能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以及本单位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
01月-20
03月的社保缴费明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并且从事该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从事专业年限证明,如:服务合同扫描件、委托单位盖章的工作业绩证明(证明必需有委托单位证明人及联系方式)等;
(2)团队人员组成需熟悉加油(气)、油库及加氢、充(换)电等能源业务,专业团队需具备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铁路工程、机电工程等专业,以上专业至少具有两项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人员。
3.2.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报名截止
之前的(以上内容需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格式7(五))。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04月 09 日至20
04月 16 日 17时 00分前(北京
),注册后查看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购期限为3年,年度预算总额为100万元,本项目预算总额为300万元。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投标报名并且通过初审投标人不得少于4人,如招标公告报名截止
2.3 招标范围:各区域内新建、改扩建、收购、租赁、合资合作的加油(气)站、油库项目及加氢站、充(换)电站等新能源项目及检维修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 提供成果时限: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编制等单个项目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编制、审核工作,单个项目1000万元以下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大于1000万元或同时委托多个项目,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成果完成时限。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最高限价: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进行报价,(1)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最高限价为3%(备注:综合审减率超过10%的,超出部分审核费由施工方承担;综合审减率超过20%(含20%),审核费全部由施工方承担);(2)其余项目最高限价为收费标准的70%;
2.8 报价说明:单个咨询项目咨询费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计取。
投标报价:投标价包含咨询服务费、交通费、人工费、食宿费、复印打印装订费、税费(税率6%)等一切费用。
2.9 服务要求:
(1)成果文件:中标人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相关要求,真实、全面、客观开展咨询工作。并承诺永久性对受托项目出具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责任。
(2)按照有关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规定的服务内容开展业务,并对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责任追究:如因中标人未按招标方
(4)投标人应至少具备5个项目同时编制或审核的能力。因加油站项目存在金额小、分布零散、委托集中等特点,投标人应在合同期内投标承诺配备的人员随时处于响应状态,按照委托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入围山西公司工程造价类审计服务商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
3.2.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以及本单位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
(2)团队人员组成需熟悉加油(气)、油库及加氢、充(换)电等能源业务,专业团队需具备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铁路工程、机电工程等专业,以上专业至少具有两项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人员。
3.2.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报名截止
(2)2021年1月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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