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盐开行审经备【2024】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南侧、丰收河西侧、乌江路北侧。
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7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36400平方米,新建门卫,建筑面积52平方米;存量办公楼、辅助车间翻新改造12627.12平方米。项目新建后,总建筑面积约102457㎡,最终实际建筑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3、招标范围:同下述第6条标段划分中的招标范围。
4、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本项目工期暂定40历天,实际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因本项目根据使用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范围和实施
作出相应调整,中标人不得因实际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延长或不连续工期等要求招标人增加相应费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A3209440001000132001002 |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
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监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指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七幢四层厂房、现状建筑和场地景观道路等改造提升、存量办公楼、辅助车间翻新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工程设计的、施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具体以委托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内容的权利。 2、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 4、设计阶段管理服务内容: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设计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优化、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5、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文档资料、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对招投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7、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7.1 前期咨询服务 (1)及时介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并对设计过程中选用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材料品种等内容进行审核优化,并提供咨询意见,以实现对服务项目的投资进行全方位成本控制的义务。 (2)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前期申报、工程建设审批。协助办理规划、土地、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 (3)按照施工图设计及时审核工程概(预)算,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仅限监理的投资控制)。 7.2建设期咨询服务 (1)开展本项目的日常及管理咨询服务,包括工程监理、施工管理等。 (2)依据业主授权权限,代表业主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 (3)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对各承包商实施全方面的控制与管理。 (4)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内、外部各方面关系,创造和谐的建设与施工条件。 7.3竣工及后期咨询服务 (1)组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2)交付阶段(协助业主完成综合验收过程中需办理的相关验收手续、竣工验收备案等)。另协助办理档案移交等手续。 (3)协助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4)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 成本目标: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切实落实安全监理职责;②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③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与施工单位携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④实行监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包含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项目监理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成员;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管理组负责人、项目管理组成员。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二套班子,监理组成员与项目管理组成员人员不得重复,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管理组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建安造价1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1 项目监理组人员要求:
7.1.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资格审查仅审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1.2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 投标时,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计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资料,其他配置的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7.2 项目管理组人员及其它要求:
7.2.1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住建部,旧版造价师证书不分等级)执业资格。
7.2.2 除项目管理组负责人外项目管理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且不少于4人(其中2人必须在委托人指定地点驻场办公,由委托人考勤考核),项目组应配备交通工具一辆。
7.2.3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3年 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
。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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