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通勤车辆租赁项目(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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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通勤车辆租赁项目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后查看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目前扬州港六圩、江都作业区与扬州主城区相距较远,结合港口生产作业需求,我司拟租赁车辆以保证职工通勤顺畅。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是我司为保证职工通勤顺畅而租赁车辆若干车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2 招标预算 ( 元 ) : 人民币 300000 元。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人民币 300000 元。
2.4 服务期限: 一年,预计起止
为 2024 年 3 月 1 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
为准。
2.5 服务地点: 扬州港六圩、江都作业区到扬州主城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行驶里程均不得超过 25 万公里或车龄不超过 10 年),车辆外观良好,并提供与租车资质相符的有效行驶证、保险单等证件。
2.7 标段划分: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通勤车辆租赁项目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财务要求: 无
( 3 )业绩要求: 无
( 4 )主要人员要求: A 、驾驶员 : 拟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相应等级的中国驾驶执照及准驾证,驾龄三年及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B 、安全人员 : 拟配备的安全人员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5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所提供营运车辆的产权必须为投标人所有,不允许提供租借及挂靠车辆(提供营运车辆产权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请于 2024 年 03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4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
1.1 项目名称: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通勤车辆租赁项目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后查看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目前扬州港六圩、江都作业区与扬州主城区相距较远,结合港口生产作业需求,我司拟租赁车辆以保证职工通勤顺畅。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是我司为保证职工通勤顺畅而租赁车辆若干车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2 招标预算 ( 元 ) : 人民币 300000 元。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人民币 300000 元。
2.4 服务期限: 一年,预计起止
2.5 服务地点: 扬州港六圩、江都作业区到扬州主城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行驶里程均不得超过 25 万公里或车龄不超过 10 年),车辆外观良好,并提供与租车资质相符的有效行驶证、保险单等证件。
2.7 标段划分: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通勤车辆租赁项目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财务要求: 无
( 3 )业绩要求: 无
( 4 )主要人员要求: A 、驾驶员 : 拟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相应等级的中国驾驶执照及准驾证,驾龄三年及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B 、安全人员 : 拟配备的安全人员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5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所提供营运车辆的产权必须为投标人所有,不允许提供租借及挂靠车辆(提供营运车辆产权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请于 2024 年 03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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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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