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A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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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A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3】669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46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省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A段项目实施单位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建设第一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以下路段水毁修复工程,恢复重建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详见图纸。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重建项目(A段),建设里程149.128公里,其中:恢复路面工程104.992公里、恢复路基工程60.145公里、新建桥梁13座835.34米、维修桥梁63座/2654.78米、新建涵洞47道,维修涵洞25道。
.灾后重建项目AS1标段,建设里程82.21公里,其中:恢复路面工程64.175公里、恢复路基工程34.166公里、新建桥梁6座/596.86米、维修桥梁28座/1479.34米、新建涵洞17道,维修涵洞18道。
灾后重建项目AS2标段,建设里程66.918公里,其中:恢复路面工程40.817公里、恢复路基工程25.979公里、新建桥梁7座/238.48米、维修桥梁35座/1175.44米、新建涵洞 30道,维修涵洞7道。
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及设施,以及应急抢修保通中已实施的工程,全面修复受损公路及设施,以恢复原有工程安全、通行能力、服务水平等使用功能为目标,并适当提高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原则上执行原有技术标准,公路重建项目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地区、绥化地区、齐齐哈尔地区、佳木斯地区、牡丹江地区、双鸭山地区、鸡西地区。
2.3计划工期:20
4月1
-20
10月3
,共20
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上述
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水毁路段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建设及修复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3月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AS1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3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
3.独立完成1个总长度大于100米或跨径长度大于40米的桥梁的主体工程施工项目。
AS2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3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
3.独立完成1个桥梁的主体施工项目
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不包括预防性养护、除雪、日常养护)。(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1、2、3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3)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4)业绩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3.5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营运资金(2022年度流动资产-2022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1人,要求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7近三年内(2021年3月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为20
3月
18时00分至20
3月13日18时00分(北京
)。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
3月2
9时00分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3】669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46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省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A段项目实施单位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建设第一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以下路段水毁修复工程,恢复重建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详见图纸。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重建项目(A段),建设里程149.128公里,其中:恢复路面工程104.992公里、恢复路基工程60.145公里、新建桥梁13座835.34米、维修桥梁63座/2654.78米、新建涵洞47道,维修涵洞25道。
.灾后重建项目AS1标段,建设里程82.21公里,其中:恢复路面工程64.175公里、恢复路基工程34.166公里、新建桥梁6座/596.86米、维修桥梁28座/1479.34米、新建涵洞17道,维修涵洞18道。
灾后重建项目AS2标段,建设里程66.918公里,其中:恢复路面工程40.817公里、恢复路基工程25.979公里、新建桥梁7座/238.48米、维修桥梁35座/1175.44米、新建涵洞 30道,维修涵洞7道。
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及设施,以及应急抢修保通中已实施的工程,全面修复受损公路及设施,以恢复原有工程安全、通行能力、服务水平等使用功能为目标,并适当提高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原则上执行原有技术标准,公路重建项目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地区、绥化地区、齐齐哈尔地区、佳木斯地区、牡丹江地区、双鸭山地区、鸡西地区。
2.3计划工期:20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水毁路段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建设及修复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 | 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里程(km) | 建设地点 | 估算金额 (万元) |
AS1 |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A段)施工 | 本次工程以恢复为主,重建为辅,对受水毁路段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82.21 | 哈尔滨(尚志、方正、巴彦、宾县、依兰)、牡丹江(海林)、绥化、齐齐哈尔地区 | 17506 |
AS2 | 66.918 | 哈尔滨(五常、双城)、牡丹江(牡丹江、宁安、大海林、东宁、穆棱、林口)、佳木斯、双鸭山、鸡西地区 | 1370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3月
AS1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3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
3.独立完成1个总长度大于100米或跨径长度大于40米的桥梁的主体工程施工项目。
AS2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3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
3.独立完成1个桥梁的主体施工项目
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不包括预防性养护、除雪、日常养护)。(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1、2、3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3)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4)业绩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3.5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营运资金(2022年度流动资产-2022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1人,要求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7近三年内(2021年3月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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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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