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水集团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滨和园污水处理站改造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滨和园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编号:BJPS-2024-JT-NCB-SC-0013)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南50米永定河森林公园内;
2.2工程规模:
(1)3000m3/d处理站污水区改造。
(2)新增3000m3/d再生水区三级处理系统。
2.3 计划工期:
合同期限:9
历天
(1)开始工作
:合同生效之日即为开始工作
。
(2)设计完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根据设计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施工
,计划完工
:20
7月3
。
2.4招标范围:北京排水集团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滨和园污水处理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设计、设备供货及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3.1.1资质条件: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
单个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给排水工程相关设计业绩,及累计具有200万以上的水厂设备供货或施工业绩。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12月
起至2023年12月
止。
3.1.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提供在投标人公司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提供在投标人公司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在投标人公司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三家公司(含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明确的设计单位需满足“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对设计单位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单位需满足“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需满足“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财务要求。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文件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3.3.2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以评标准备阶段采购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失信被执行次数应按联合体各成员失信被执行条数合计计算。
3.3.3 其他信誉要求
3.3.3.1本次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已作出生效裁决或判决的败诉。败诉是指:投标人作为被告时,原告诉求完全获得法院支持。
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次评审。本次评审包括的合同类型为:施工总承包合同。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截图,加盖公章。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1年1月
起至 2023年12月3
止。
3.3.3.2本次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1年1月
起至 2023年12月3
止。
3.3.3.3本工程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无法获得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是指因发生各类事故(亡人、火灾、挖断管线)或施工扬尘不达标且情节严重,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企业。
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采取惩戒。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联合体视为被警示的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3.3.3.4其他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
2月2
17时至20
3月13日17时(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滨和园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编号:BJPS-2024-JT-NCB-SC-0013)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南50米永定河森林公园内;
2.2工程规模:
(1)3000m3/d处理站污水区改造。
(2)新增3000m3/d再生水区三级处理系统。
2.3 计划工期:
合同期限:9
(1)开始工作
(2)设计完成
(3)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根据设计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施工
2.4招标范围:北京排水集团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滨和园污水处理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设计、设备供货及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3.1.1资质条件: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
单个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给排水工程相关设计业绩,及累计具有200万以上的水厂设备供货或施工业绩。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12月
3.1.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提供在投标人公司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提供在投标人公司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在投标人公司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三家公司(含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明确的设计单位需满足“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对设计单位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单位需满足“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需满足“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财务要求。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文件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3.3.2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以评标准备阶段采购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失信被执行次数应按联合体各成员失信被执行条数合计计算。
3.3.3 其他信誉要求
3.3.3.1本次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已作出生效裁决或判决的败诉。败诉是指:投标人作为被告时,原告诉求完全获得法院支持。
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次评审。本次评审包括的合同类型为:施工总承包合同。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截图,加盖公章。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1年1月
3.3.3.2本次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1年1月
3.3.3.3本工程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无法获得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是指因发生各类事故(亡人、火灾、挖断管线)或施工扬尘不达标且情节严重,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企业。
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采取惩戒。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联合体视为被警示的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3.3.3.4其他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临夏海螺2025年三季度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4
- 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区块)环境提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2025-06-14
- 环保科技公司HBWEPC0600125DCS招标公告 2025-06-14
- 环保科技公司HBWEPC0200225、HBWEPC0200325加工件招标公告 2025-06-14
- 环保科技公司HBWEPC0200225、HBWEPC0200325、HB-010425标准件招标公告 2025-06-14
- 道路附属及广场土建施工-航天长征(临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年废盐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3
- 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市容环境卫生养护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3
- 汪清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破碎机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3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第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沉水植物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3
-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2025年电子与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3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省生态环境厅移动源监管平台和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升级改造(2025年)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室节能灯照明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北江重点航段安全清障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2025年富马酸贝达喹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产教融合项目—广东省新质生产力产教评示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省杂技团物业保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2025年图书采购招标公告
- 放疗科用于射线剂量检测和质控的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 福建技师学院远程互动教学系统(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三批次废旧物资(废铁、废皮带、废电热备件、废轴承)处置销售公开竞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