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移动CT供应商遴选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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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采购人: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20
度移动CT租赁服务框架采购,本次集采采用统谈统签的模式,即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医疗机构框架谈判采购,确定不多于6家中选供应商和最高限价,各医疗机构委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代理签订和实施采购合同,各医疗机构直接执行采购结果或在框架协议范围内实行短名单二次采购。公司所属各医疗机构设备调拨及内部租用不在框架范围,采购人均不承诺最终下单数量,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②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
③响应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响应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④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应具有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截图证明(已上牌车辆可以提供车辆登记证关键页扫描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或2023年(供应商的成立
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
起至今,供应商具有一项服务期限3个月(含)以上的车载CT租赁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采购当年度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②供应商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其他: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
:20
02月0
12时30分到20
02月2
16时00分(北京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
0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
)。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20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
01 | 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20 |
详见备注 | 详见备注 | 交货期6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备注 | 0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最高限价:全新设备租金20万元/月,1年设备租金17.5万元/月,2年设备租金15万元/月,3年设备租金12.5万/月元,4年及以上设备租金10万元/月,不接受5年以上设备。 实际使用单位将根据年度预算、最终采购需求,确定合作方式、服务开始的 |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②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
③响应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响应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④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应具有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截图证明(已上牌车辆可以提供车辆登记证关键页扫描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或2023年(供应商的成立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
(4)信誉要求: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采购当年度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②供应商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其他: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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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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