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祠花苑”三期新增规划区域保障性住房(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工程4、6号楼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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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祠花苑”三期新增规划区域保障性住房(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后查看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6号楼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丁祠花苑(海安市开发区丁池路南侧、古河东侧)。
(2)工程规模:“丁祠花苑”三期新增规划区域保障性住房(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工程,4#楼建筑面积均约为16748.8㎡(含地下室面积);6#楼建筑面积约为11574.00㎡(含地下室面积);4#、6#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景观面积约4291㎡;本项目暂估施工合同价按7575.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
(3)招标范围:“丁祠花苑”三期新增规划区域保障性住房(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工程4、6号楼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桩基、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及回填、土建、安装、强电管沟、雨污水管道、小区道路、室内消防、配电房、室外车库、化粪池、景观绿化及相应室外配套等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以交易发起人交办的工程及实施内容为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②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③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④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注:请交易响应人考虑实际服务期。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5.60万元,最高投标费率:所监理项目的审核结算总价的0.47%。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2月0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2月0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湖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4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常驻现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3.5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常驻现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常驻现场。且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3.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
3.8其它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投标时,只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
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交易响应人承诺书;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中标后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且常驻现场,否则建设方有权中止合同。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要求为土建,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常驻现场。)
3、监理员:2名,(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常驻现场。)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人员配备将根据相关工程情况另行确定。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人注册,身体健康,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
二、驻现场具体
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常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重要工序节点全程在场。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
7:00~8:30 签到,
4:30~6:00 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对施工现场考勤
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需书面申请,报交易发起人代表审批;一天以内(不含一天)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交易发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交易发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考核及其他相关规定;
1、按考核办法、合同条款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处罚;
2、按海行审发(2020)13号: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2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100元;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
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4、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交易发起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交易发起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交易发起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交易发起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交易发起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交易发起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交易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2月1
09:0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本招标项目“丁祠花苑”三期新增规划区域保障性住房(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后查看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6号楼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丁祠花苑(海安市开发区丁池路南侧、古河东侧)。
(2)工程规模:“丁祠花苑”三期新增规划区域保障性住房(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工程,4#楼建筑面积均约为16748.8㎡(含地下室面积);6#楼建筑面积约为11574.00㎡(含地下室面积);4#、6#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景观面积约4291㎡;本项目暂估施工合同价按7575.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
(3)招标范围:“丁祠花苑”三期新增规划区域保障性住房(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工程4、6号楼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桩基、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及回填、土建、安装、强电管沟、雨污水管道、小区道路、室内消防、配电房、室外车库、化粪池、景观绿化及相应室外配套等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以交易发起人交办的工程及实施内容为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②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③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④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注:请交易响应人考虑实际服务期。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5.60万元,最高投标费率:所监理项目的审核结算总价的0.47%。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2月0
3.2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4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常驻现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3.5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常驻现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常驻现场。且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3.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
3.8其它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投标时,只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
3.9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中标后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且常驻现场,否则建设方有权中止合同。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要求为土建,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常驻现场。)
3、监理员:2名,(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常驻现场。)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人员配备将根据相关工程情况另行确定。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人注册,身体健康,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
二、驻现场具体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常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重要工序节点全程在场。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需书面申请,报交易发起人代表审批;一天以内(不含一天)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交易发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交易发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考核及其他相关规定;
1、按考核办法、合同条款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处罚;
2、按海行审发(2020)13号: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2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100元;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
4、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交易发起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交易发起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交易发起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交易发起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交易发起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交易发起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交易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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