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安老坝港民兵哨所观测、办公设备建设维护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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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安老坝港民兵哨所观测、办公设备建设维护采购项目(JSZB-2024-1067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标段划分:不划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该项目采购预算195.92万元(含税)。其中设备采购(含安装)费约为107.35万元(含税,税率13%),集成服务约为78.44万元(含税,税率为6%);维护服务约为10.13万元(含税,税率为6%)。
2.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3采购内容:视频监控和海堤广播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两年维护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2年内。
2.5质保期:2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2.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
内将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7服务区域:江苏省南通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8标段:不划分
2.9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2.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设备部分含税价1073500元,集成服务部分含税价784400元,维护服务部分含税价101300元,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2.11报价规则:报“含税总价”,含税总价=设备部分含税价+集成服务部分含税价+维护服务部分含税价。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企业资质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
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至少各一人: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项目经理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登高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登高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5)电工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023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应答,需提供所应答产品(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应答;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应答。
1.7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承诺满足技术规范书中所有★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3.其他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参选人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
:20
2月
至20
2月
(北京
)。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安老坝港民兵哨所观测、办公设备建设维护采购项目(JSZB-2024-1067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标段划分:不划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该项目采购预算195.92万元(含税)。其中设备采购(含安装)费约为107.35万元(含税,税率13%),集成服务约为78.44万元(含税,税率为6%);维护服务约为10.13万元(含税,税率为6%)。
2.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3采购内容:视频监控和海堤广播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两年维护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2年内。
2.5质保期:2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2.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
2.7服务区域:江苏省南通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8标段:不划分
2.9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2.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设备部分含税价1073500元,集成服务部分含税价784400元,维护服务部分含税价101300元,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2.11报价规则:报“含税总价”,含税总价=设备部分含税价+集成服务部分含税价+维护服务部分含税价。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企业资质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至少各一人: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项目经理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登高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登高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5)电工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023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应答,需提供所应答产品(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应答;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应答。
1.7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承诺满足技术规范书中所有★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3.其他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参选人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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