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赣抚州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一期)物化、蒸发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JXRH2023-JX-X098)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华赣抚州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一期)物化、蒸发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抚州华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90万元;2.2招标范围:
序号 |
说明 |
数量 |
备注 |
1 |
物化处理系统 |
1套 |
成套设备(含蒸发系统设备) |
物化处理系统招标范围包括:物化及污水处理车间物化设备,组合水池池顶蒸发设备,物化及污水处理车间内废液罐区、各物化处理线和附属设施(污泥脱水设备、物化加药设备、空压机房等)之间,物化及污水处理车间物化设备与组合水池池顶蒸发设备之间,所有的工艺设计、管道设计、设备供货及运输(包括设备检修操作平台及爬梯、遮雨棚等)、安装、调试(所有设备单机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及培训、项目验收、移交生产,包括工程内的各种工艺管道、质保期所需的2年备品备件、工具及调试、首次运行所需的润滑油及易损件、电气设备(含现场控制柜、按钮箱等)、自控设备等,不包含成套设备的土建基础,不含高低压变配电设备,不含厂区管廊。土建后非预留开孔由投标人负责,开孔及修复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2.4交货方式:招标人将物化处理系统所需的水、电等公用工程提供到组合水池、物化及污水处理车间外1米范围内或指定接点处,由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调试期间的化学药品、耗材、易损件等由投标人负责提供,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同时进行系统的设计。投标人需按照物料情况经计算或试验确定药品种类、配药浓度、加药量,并给出在市场可购到的工业产品规范。
2.5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具备投料试生产条件(而招标人保证现场具备安装条件的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集成商;3.2投标人(2021年1月
3.3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