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潭头镇集镇建设雨、污管网修复提升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潭头镇集镇建设雨、污管网修复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2-410324-04-01-34319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潭头镇集镇建设雨、污管网修复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2-410324-04-01-343195);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4)0006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4-01-8
项目批号:栾建招投2024-1-8号(2)
3、建设地点:栾川县潭头镇
4、招标控制价:160261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16026095.35元;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100%落实到位;
6、项目概况: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镇区金城大道、希望路等主干道道路修复改造,污水管网铺设及配套检查井、路牙、树池、花箱等。镇区部分老街道外立面提升改造,外墙面喷涂真石漆、水包砂,粘贴软瓷墙面以及其他亮化造型等。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8、计划工期:12
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如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保存带网址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
02月0
至20
02月0
24:00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为20
02月23日9时30分 (北京
)。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潭头镇集镇建设雨、污管网修复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2-410324-04-01-34319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潭头镇集镇建设雨、污管网修复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2-410324-04-01-343195);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4)0006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4-01-8
项目批号:栾建招投2024-1-8号(2)
3、建设地点:栾川县潭头镇
4、招标控制价:160261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16026095.35元;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100%落实到位;
6、项目概况: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镇区金城大道、希望路等主干道道路修复改造,污水管网铺设及配套检查井、路牙、树池、花箱等。镇区部分老街道外立面提升改造,外墙面喷涂真石漆、水包砂,粘贴软瓷墙面以及其他亮化造型等。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8、计划工期:12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如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保存带网址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2025年05月至06月中联水泥所属企业粉煤灰竞争谈判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粉煤灰招标公告 2025-05-09
- 2025年05月至06月中联水泥所属企业粉煤灰竞争谈判平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费县分公司粉煤灰(II级)招标公告 2025-05-09
- 中国五冶龙泉东洪片区62.62亩住宅、商业及配套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09
-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力学研究所2025年度力学专业计量检定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9
- 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的最高限价公示招标公告 2025-05-09
- 甘肃一号冰川商贸有限公司定制PET瓶装水生产线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
-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网络及机房软硬件采购公告 2025-05-09
- 乐都区达拉土族乡迭尔沟易地搬迁安置点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2025-05-09
- 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09
- 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引发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