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恒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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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01-30
2.项目名称:郏县恒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770000.00元
最高限价:477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项目灌区有3个片区组成,分别为堂街片区3.3万亩、原井灌水源地表化片区5万亩及李口片区1.72万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灌溉水源工程、输水管道及配套建筑物、管理设施、用水量测及信息化等。
5.2服务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预算编制工作及后续施工服务等。
5.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合格要求。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6编制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
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3
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
3.2(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格式详见后附件: 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
1月3
00时00分至20
2月2
23时59分
1.项目编号:2024-01-30
2.项目名称:郏县恒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770000.00元
最高限价:477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1 |
1 |
郏县恒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4770000.00 |
4770000.00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项目灌区有3个片区组成,分别为堂街片区3.3万亩、原井灌水源地表化片区5万亩及李口片区1.72万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灌溉水源工程、输水管道及配套建筑物、管理设施、用水量测及信息化等。
5.2服务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预算编制工作及后续施工服务等。
5.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合格要求。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6编制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
6.合同履行期限:3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
3.2(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格式详见后附件: 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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