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直流微网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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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直流微网土建施工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装备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直流微网土建施工
2.2建设地点:湖北武汉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交付。
2.5招标范围:直流微网土建施工,包括设备基座建设、电缆沟施工、电缆敷设、设备安装及验收交付等工作,按图施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方案进行调整。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质保期:工程验收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施工方免费维修。
2.8质量保证金:审核工程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退还参照国家和军队相关规定执行,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中标方须负责整体工程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施工期间的垃圾清运、现场清洁和交付时现场复原工作;工程验收及质保服务;提供竣工图纸、相关说明资料、用户手册、操作规程等。所有使用材料的留样、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等必须齐备并作为验收移交资料(投标时不需要,验收时提供)。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需按国家或行业建设标准进行施工材料取样检测,相关检测费用由施工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0验收方式: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根据使用情况在2
内确定是否验收。甲方确定不进行验收必须向乙方当面现场说明理由,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提出验收要求。甲方确定验收后,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结算,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根据验收小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再提出验收申请。
2.11结算方式:本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签订并开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整体移交工程后支付至合同款的75%;竣工结算提交审核,审计后支付审定结算金额的97%,审核工程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退还参照国家和军队相关规定执行,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4截止到开标
,供应商成立
不少于3年,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书)。(说明: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3.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3.11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3.12中标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甲方同意并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违约金1万元/人(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3.1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发售
,请于20
01月1
至20
01月1
,(08:00—11:30, 14:30—16:30 )(北京
、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直流微网土建施工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装备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直流微网土建施工
2.2建设地点:湖北武汉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交付。
2.5招标范围:直流微网土建施工,包括设备基座建设、电缆沟施工、电缆敷设、设备安装及验收交付等工作,按图施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方案进行调整。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质保期:工程验收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施工方免费维修。
2.8质量保证金:审核工程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退还参照国家和军队相关规定执行,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中标方须负责整体工程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施工期间的垃圾清运、现场清洁和交付时现场复原工作;工程验收及质保服务;提供竣工图纸、相关说明资料、用户手册、操作规程等。所有使用材料的留样、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等必须齐备并作为验收移交资料(投标时不需要,验收时提供)。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需按国家或行业建设标准进行施工材料取样检测,相关检测费用由施工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0验收方式: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根据使用情况在2
2.11结算方式:本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签订并开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整体移交工程后支付至合同款的75%;竣工结算提交审核,审计后支付审定结算金额的97%,审核工程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退还参照国家和军队相关规定执行,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4截止到开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书)。(说明: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3.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3.11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3.12中标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甲方同意并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违约金1万元/人(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3.1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发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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