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标准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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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0-04A-2023-D-E26019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标准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说明:
1.子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子包,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2.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包的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开标、评标及定标将按照子包先后顺序进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按照子包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推荐。
4.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子包分别报价,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规定的子包最高限价,将导致该子包投标无效。
5.本项目子包一中标人数量为3家、子包二中标人数量为2家。其中子包一第一中标供应商份额为采购预算金额50%(即含税25万元),第二中标供应商份额为采购预算金额30%(即含税15万元),第三中标供应商份额为采购预算金额20%(即含税10万元);子包二第一中标供应商份额为采购预算金额60%(即含税18万元),第二中标供应商份额为采购预算金额40%(即含税12万元)。本项目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采购人不保证供货期内实际采购的数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在服务期内因采购计划、需求量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采购事项无法进行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违约或其他责任。
6.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细技术规范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查询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
01月0
至20
01月1
,每天
8:30至12:00,
12:0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ZB-10-04A-2023-D-E26019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标准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子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 |
交付地点 |
子包一 | 食品安全类标准品 | 1批 | 50.00 | 每批次交货应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广州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子包二 | 消费品、工业品、生态类标准品 | 1批 | 30.00 | 每批次交货应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广州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1.子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子包,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2.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包的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开标、评标及定标将按照子包先后顺序进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按照子包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推荐。
4.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子包分别报价,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规定的子包最高限价,将导致该子包投标无效。
5.本项目子包一中标人数量为3家、子包二中标人数量为2家。其中子包一第一中标供应商份额为采购预算金额50%(即含税25万元),第二中标供应商份额为采购预算金额30%(即含税15万元),第三中标供应商份额为采购预算金额20%(即含税10万元);子包二第一中标供应商份额为采购预算金额60%(即含税18万元),第二中标供应商份额为采购预算金额40%(即含税12万元)。本项目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采购人不保证供货期内实际采购的数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在服务期内因采购计划、需求量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采购事项无法进行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违约或其他责任。
6.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细技术规范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查询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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