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政企部2024-2025年校园条线业务外包比选公告
日期: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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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解决目前校园条线区县营销精力不足、促销精细化程度不够、促销覆盖面不足的困境,现组织开展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政企部2024-2025年校园条线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工作,本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组建校园营销小组,打造专业的营销团队;营销专员培训及赋能;建立并完善人员管理体系;配合校园渠道完成校园日常运营、营销、管理等相关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项目预算:12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或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上限(先到为止)。
服务地点:抚顺市。
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付款方式:以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结算一次。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人,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管理费率限价,最高含税管理费率限价为1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推荐3家中选候选人,按照参选人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至三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若有效参选人不足三家,按有效参选人数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整体服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1.5中选原则:经过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
至参选截止
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
为准)完成的同类业绩(本项目同类业绩指:代营外包服务类)合同一份。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
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选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
1月3日至20
1月
,每日
8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1.1项目概况:为解决目前校园条线区县营销精力不足、促销精细化程度不够、促销覆盖面不足的困境,现组织开展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政企部2024-2025年校园条线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工作,本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组建校园营销小组,打造专业的营销团队;营销专员培训及赋能;建立并完善人员管理体系;配合校园渠道完成校园日常运营、营销、管理等相关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项目预算:12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或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上限(先到为止)。
服务地点:抚顺市。
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付款方式:以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结算一次。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人,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管理费率限价,最高含税管理费率限价为1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推荐3家中选候选人,按照参选人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至三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若有效参选人不足三家,按有效参选人数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整体服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1.5中选原则:经过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选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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