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部分业务外包及应急配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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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部分业务外包及应急配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7,000.00元
最高限价:707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电子政务外网部分业外包及应急配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服务期:1年;
5.4、质量要求:保障外网机房安全稳定运维,并最终通过验收;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
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1
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相对应信息相一致)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23年11月3
至 2023年12月0
,每天
08:00至12:00,
12:0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注册后查看 | 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部分业务外包及应急配件项目 | 707000 | 707000 | 是 | 707000 |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服务期:1年;
5.4、质量要求:保障外网机房安全稳定运维,并最终通过验收;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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