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城区(建安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润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3〕48号。
2、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城区(建安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招标单位:许昌市润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本项目总投资额约6500万元,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辖区内公共停车场、公园绿地停车场、执法环保车辆停车场、单位内部及办公区域停车场、办事处社区停车场、商用停车场、医院停车场、学院停车场、加油站、公路道班建设充电桩及基础配套设施。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设计工作(前期初步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后期竣工阶段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
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7、招标控制费率:
一标段:(1)建安费及设备费控制价: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算金额98%为最高限价。
(2)设计费控制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的48%为最高限价,以建安费和设备费结算金额作为收费计算基数。
二标段: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建安费及设备费竣工结算金额1%为最高限价。
8、计划工期:
一标段:两年,其中单个站点的建设周期4历天(从监理下发开工令至具备充电运营条件止)。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9、质量要求:
一标段: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标段:
监理质量要求:合格 (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资格要求:
1.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职称。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否则视为投标资格未满足投标要求。
2、二标段资格要求:
2.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3 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联合体要求
4.1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2 名,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2 本项目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及开标
:2023年11月 13 日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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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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