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阿勒泰分公司2023年通信基站用地配套地灾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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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阿勒泰分公司 2023 年通信基站用地配套地灾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
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阿勒泰分公司 2023 年通信基站用地配套地灾
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39H0T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
1.3 注册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 7.5 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 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针对通信基站用地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2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响应时限: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15 个日历日出具通信基站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报告。
2.4 服务地点:阿勒泰地区。
2.5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6 适用范围: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铁塔阿勒泰分公司一体业务。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
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
3.3 参选人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参选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应答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且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 5 万元人民币。(1)提供相关合同/框架
协议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
、合同签字盖章页)。如果所提
供的合同/框架协议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与本项目属于同类业绩,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
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技术文档、乙方技术规范要求、在网使用情况等。
(2)同时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结算发票的扫描件及发票查验截图(查询网站: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
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提供的发票扫描件文件格式应为单独的图片(每张发票一张图片)。
(3)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项下开具的同类业绩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时
间以发票开具
为准(发票开具
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期,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发
票须备注合同号或合同名称,如无,则提供甲方证明材料。
3.5 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
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
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
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的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新疆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
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
: 【2023 年 10 月 17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 21 时
00 分】(北京
,下同)。
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阿勒泰分公司 2023 年通信基站用地配套地灾
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39H0T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
1.3 注册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 7.5 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 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针对通信基站用地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2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响应时限: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15 个日历日出具通信基站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报告。
2.4 服务地点:阿勒泰地区。
2.5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6 适用范围: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铁塔阿勒泰分公司一体业务。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
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
3.3 参选人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参选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应答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且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 5 万元人民币。(1)提供相关合同/框架
协议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
供的合同/框架协议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与本项目属于同类业绩,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
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技术文档、乙方技术规范要求、在网使用情况等。
(2)同时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结算发票的扫描件及发票查验截图(查询网站: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
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提供的发票扫描件文件格式应为单独的图片(每张发票一张图片)。
(3)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项下开具的同类业绩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时
间以发票开具
票须备注合同号或合同名称,如无,则提供甲方证明材料。
3.5 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
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
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
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的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新疆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
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
00 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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